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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由於時間關係,本次訪談到此結束,感謝網友參與。[12-18 15:47]
[徐文興]謝謝各位網友,謝謝主持人。[12-18 15:47]
[主持人]在短短時間內,徐司長給我們解答了很多關於轉讓辦法的相關問題。[12-18 15:47]
[徐文興]轉讓公路收費權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轉讓的條件要求嚴格,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也比較多,尤其是對擬轉讓的政府還貸公路、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經營性公路以及使用國有資本金投資的公路項目,還需要進行資産評估,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受讓方等。如果先由轉讓申請人提出立項申請,並由審批機關對申請轉讓的收費權是否符合轉讓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出具轉讓立項審查意見,申請人就可以及早地知道所申請轉讓的項目是否符合轉讓條件。對符合轉讓條件的項目可以繼續做好後續相關工作;對不符合轉讓條件的項目,可以及早終止後續相關工作,避免造成浪費。[12-18 15:46]
[徐文興]對收費公路權益轉讓項目進行審批是一種法定的行政許可行為,根據公路行政等級的不同分別由交通運輸部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轉讓立項申請則是轉讓方在辦理轉讓審批前自選的一項請求,不是法定的必經程序。[12-18 15:44]
[主持人]《辦法》中提到的轉讓立項申請與轉讓審批,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12-18 15:44]
[徐文興]為了保證監管的有效性,我們將就加強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重點監督檢查本地區範圍內的公路經營企業有關公路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範圍、收費標準、收費年限等內容。對於監督檢查的結果將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主動予以公開,以接受社會監督。 [12-18 15:44]
[徐文興]《辦法》規定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收費公路權益的轉讓工作,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相關工作。因此,行業監管的主體主要是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分內容涉及上述其他兩個部門。[12-18 15:42]
[主持人]收費權轉讓工作的行業監管主體是誰?如何保證監管的有效性?[12-18 15:41]
[徐文興]轉讓公路收費權的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第一、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技術等級和規模;第二、不屬於法律、法規和《辦法》禁止的範圍;第三、按照法定程序辦理了報批手續;綜合以上條件可以看出,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含小于30公里的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已建成通車,且收費時間未超過批准收費期限2/3的項目,可按《辦法》規定的程序報經批准後轉讓。[12-18 15:40]
[網友 科恩凱達]什麼樣的公路收費權可以轉讓?[12-1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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