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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華]新要求是現在的來料加工廠要在10月23日前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轉型後仍可開展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但是他們提出了很多在轉型中遇到的問題,我們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部門專門將就這個事情做一些調研,看看在轉型過程中需要解決哪些問題,需要多長時間,這個過渡期肯定會根據企業轉型的實際需要再留出一定的寬限期來設置,不會強迫他們在哪一天轉型,即使他不轉也沒有關係,還可以作為老企業從事原有的來料加工業務,繼續由勞動裝配公司替他作為經營單位,但是這個裝配公司要按照限制類目錄繳保證金,受到限制類目錄的管理,它作為加工企業還是按照原規定辦。設置這樣一個規定,就是有利於它的轉型,排除在新企業之外,轉型之後還可以進入加工企業行列中來。 [2007-08-09 17: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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