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我國發展進程中具有重大而深遠意義的一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紮實工作,穩中求進,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勞動就業 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670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84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3710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萬人。全國就業人員中,第一産業就業人員佔33.6%;第二産業就業人員佔30.3%;第三産業就業人員佔36.1%。 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61萬人,比上年增加983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 圖1 近五年全國就業人員産業構成情況 單位:% 全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1266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552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人數182萬人。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數為917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1%。全年全國共幫助5.86萬戶零就業家庭實現每戶至少一人就業。組織2.84萬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圖2 近五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 單位:萬人 圖3 近五年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 單位:萬人 圖4 近五年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及登記失業率 單位:萬人,% 年末持外國人就業證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共24.64萬人,持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在內地工作的臺港澳人員共9.15萬人。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進一步規範。 下發了《關於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的通知》,在全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啟動了以“誠信服務樹品牌,規範管理促發展”為主題的誠信體系建設活動,推動服務機構依法經營、誠信服務,進一步形成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共檢查職介機構和用人單位近15萬戶次,查處違法案件近1萬件,其中取締非法職業仲介活動2815起,吊銷許可證113件、吊銷營業執照1126件。人力資源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截止到2012年底,全國縣以上政府部門設立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等各類服務行業達2.8萬家。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全年共為1888萬家次用人單位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服務,不斷拓展人力資源服務領域,豐富了服務內容,提升了服務水平。 二、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工作深入開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全年五項社會保險(不含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合計28909億元,比上年增長4866億元,增長率為20.2%。基金支出合計22182億元,比上年增長4127億元,增長率為22.9%。 圖5 近五年社會保險參保人數 單位:萬人 圖6 近五年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 單位:億元 (一)養老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3042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036萬人。其中,參保職工22981萬人,參保離退休人員7446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416萬人和619萬人。年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4543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03萬人。年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2827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988萬人。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時足額發放。年末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共5328萬人,佔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78.3%,比上年末提高1個百分點。 全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20001億元,比上年增長18.4%,其中徵繳收入16467億元,比上年增長18.0%。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2648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15562億元,比上年增長21.9%。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3941億元。 年末遼寧、吉林、黑龍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個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省份共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3396億元。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已建立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5個省市開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年末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面開展國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年末國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837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5187萬人。其中實際領取待遇人數13075萬人。全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1829億元,比上年增長64.8%。其中個人繳費594億元,比上年增長41.0%。基金支出1150億元,比上年增長92.2%。基金累計結存2302億元。 年末全國有5.47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比上年增長21.8%;參加職工人數為1847萬人,比上年增長17.1%;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4821億元。 (二)醫療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5364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298萬人。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2648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258萬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2715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5040萬人。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中,參保職工19861萬人,參保退休人員6624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913萬人和346萬人。年末參加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499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55萬人。 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6939億元,支出5544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5.3%和25.1%。年末城鎮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4947億元(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760億元),個人賬戶積累2697億元。 (三)失業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1522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908萬人。其中,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270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11萬人。年末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20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7萬人。全年共為72萬名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補助。 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139億元,比上年增長23.4%,支出451億元,比上年增長4.1%。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929億元。 (四)工傷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1901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314萬人。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717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52萬人。全年認定(視同)工傷117.4萬人,比上年減少2.8萬人;全年評定傷殘等級人數為51.3萬人,比上年增加0.3萬人。全年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數為191萬人,比上年增加28萬人。 全年工傷保險基金收入527億元,支出406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2.9%和41.9%。年末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737億元,儲備金結存125億元。 (五)生育保險 年末全國參加生育保險人數為1542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537萬人。全年共有353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比上年增加88萬人次。 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304億元,支出219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38.4%和57.6%。年末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存428億元。 三、人才隊伍建設 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以貫徹落實人才規劃綱要為主線,充分發揮政府人才工作綜合管理的職能作用,不斷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截至2010年底,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全國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2億人,比2008年增加780萬人。人才資源總量佔人力資源總量的比重達到11.1%。其中,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資源2979.8萬人,專業技術人才資源5550.4萬人(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資源交叉統計在其中),高技能人才資源2863.3萬人,農村實用人才資源1048.6萬人。 截至2012年底,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累計評選出16.7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286人,累計選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5200多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100多人。全年留學回國人員總數為27.29萬人,比上年增長46.57%。從1978年到2012年,各類留學回國人員總數累計達109.12萬人。 2012年末,全國共建成各級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260余家,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地方政府共建創業園41家,入園企業超過1.7萬家。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總數達到212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總數達到2703個。全年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1.25萬人。 全年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達3700多萬人次。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新確定20個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舉辦200期國家級高級研修項目,累計培養1萬多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各地各部門累計培訓約109萬名急需緊缺人才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穩步實施新疆、西藏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共培養520名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開展四批專家服務團活動。 全年全國511萬人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其中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有145萬人。截至2012年底,全國累計共有1575萬人取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 年末全國共有技工學校2892所,在校學生422.8萬人。全年技工學校面向社會開展培訓551.3萬人次。年末全國共有就業訓練中心3913所,民辦培訓機構18897所。全年共組織開展各類職業培訓2049萬人次,包括:就業技能培訓1196萬人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546萬人次,創業培訓191萬人次,其他培訓116萬人次。其中,各類農民工培訓883萬人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培訓409萬人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培訓165萬人次。 年末全國共有職業技能鑒定機構10963個,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21.34萬人。全年共有1830.55萬人參加了職業技能鑒定,比上年增長4.85%;1548.78萬人取得不同等級職業資格證書。其中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有46.71萬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職能,公務員管理工作不斷加強,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圓滿完成2012年公務員錄用考試任務。全國共錄用公務員18.8萬人,其中,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1.8萬人,地方17萬人。認真完成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審核工作。對53個地方和部門申報的221個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組織了評審工作,其中不同意60個。圓滿完成各類政府表彰工作。全年共表彰先進集體3208個、先進個人4862名,追授15名個人榮譽稱號。順利組織實施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獲得者休假療養活動。分別會同江西、吉林、湖南和福建等四省公務員局組織了4期、84名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獲得者休假療養活動。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聘用制度推進範圍繼續擴大,基本實現全覆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初步入軌,全國事業單位崗位備案核準率超過90%,其中,中央事業單位達到92.4%,地方事業單位達到90.7%。截至2012年底,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已經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全覆蓋,初步建立了公開、競爭、擇優選拔新進人員的制度框架。2012年3月,會同中組部聯合下發《關於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檢查情況的通報》(組通字[2012]16號)。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任務順利落實。全年安置軍隊轉業幹部4.6萬餘名。安置到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的佔計劃分配總數的82.1%,其他事業單位的佔16.5%,國有企業的佔1.4%;1.2萬餘名師團職幹部得到重點安置,4100余名功臣模範以及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工作的軍轉幹部得到照顧安置。 五、工資分配 2012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6769元,與2011年的41799元相比,增加了4970元,同比增長11.9%,增幅下降2.5個百分點。2012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8752元,與2011年的24556元相比,增加了4196元,同比增長17.1%,增幅降低1.2個百分點。2012年末,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2290元,比上年提高241元,增長11.8%。 2012年,全國共有25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20.2%。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4元。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穩步推進,各地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到位,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正在有序實施,部分省份基本完成。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繼續推進。 六、勞動關係與勞動者權益維護 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繼續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促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年末,全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8.4%。 大力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彩虹計劃”。年末,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的當期有效集體合同131.1萬份,覆蓋職工1.45億人。 全年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140.3萬件。結案126.1萬件(不包括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數),其中調解組織結案61.8萬件,佔49.0%。仲裁機構立案受理勞動人事爭議64.1萬件,結案率為94.7%;調解組織受理(含仲裁機構案外調解)76.2萬件。 各級仲裁機構立案受理勞動人事爭議64.1萬件,比上年增加8.8%,涉及勞動者88.2萬人,比上年增加13.2%。其中集體勞動爭議0.7萬件,涉及勞動者23.2萬人。當期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64.3萬件,比上年增加8.5%。 2012年末,全國共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3291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配備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2.5萬人。 在全國範圍內重點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與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專項執法活動。全年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207.6萬戶次,涉及勞動者1.1億人次,對213.1萬戶次用人單位進行了書面審查,涉及勞動者0.9億人次,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41.2萬件,較上年上升8.4%。其中,調查處理舉報投訴案件36.6萬件,較上年上升5.5%。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責令用人單位與805.5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責令用人單位為622.5萬人次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200.8億元,督促8.4萬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督促12.5萬戶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52.2億元,責令用人單位退還收取勞動者的風險抵押金0.3億元。同時,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取締非法職業仲介機構4133戶。 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201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4月28日,國務院公佈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此外,我部與監察部聯合頒布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18號),同時積極協調推進《生育保險辦法》、《特殊工時管理規定》等一批部門規章的起草制定工作。 普法工作開創新局面。舉辦了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六五”普法骨幹培訓班,對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各副省級市從事普法工作的同志進行了培訓。 執法監督工作紮實開展。積極推動我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第六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我部省級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目錄審批、留學歸國人員科研經費擇優資助項目審批,下放設立技工院校審批、臺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許可。 八、基礎建設 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加速推進。2012年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繼續在中西部地區(含福建中央蘇區和山東革命老區)266個縣、1010個鄉鎮(街道)開展基層服務設施試點建設。2010年試點啟動兩年來,已有257個縣、1300個鄉鎮完成試點項目建設並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條件,提高了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和辦事效率。 標準化工作邁向新臺階。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準化規劃(2011-2015年)》,全面指導未來五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準化工作。會同發改委、國標委等國務院27部委編制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十二五”行動綱要》,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列為國家“十二五”期間標準化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推進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組織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標準化理論研究,開展了《公共就業服務標準體系研究》和《社會保險管理與服務標準體系研究》,全面提升標準化基礎科研對標準化事業發展的支撐作用。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舉辦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標準化規劃(2011-2015年)》培訓班,進一步提高了對標準化工作的認識,對貫徹落實標準化十二五規劃,積極推動標準化工作的開展起到積極作用。 全面完成了金保工程一期建設,並順利通過竣工驗收。到2012年底,31個省份實現了部、省、市三級網絡貫通。全國已通過社會保障卡發行審註解冊程序的地級以上城市達到324個,實際發卡地區已達293個,實際持卡人數達到3.41億。新農保和城居保業務系統已覆蓋全國31個省份的2605個縣,佔94%。社保跨地區系統建設邁出堅實步伐,養老、醫保關係轉移系統分別已有29個、12個省份的256個和44個地市入網。信息化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31個省份307個地市開通12333電話諮詢服務。 注: 1.本公報中的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2.本公報中的有關數據為正式年報數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的部分數據有所不同。 3.全國就業人員及分三次産業人員數據、農民工數量和年平均工資有關數據來源於國家統計局。 4.現行人才資源統計為每五年開展兩次全口徑統計調查。目前最新全口徑人才資源統計數據為2010年底數據。 5.本公報中部分數據因四捨五入原因,存在著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增量及增長率根據四捨五入前數據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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