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網民關於調整高校收費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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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葉説:敬愛的總理,從新聞媒體得知,不少大學準備漲學費,心裏感慨萬千。目前,教育正面臨著深化改革,有的大學生畢業後工作沒有著落,“讀書無用論”在一些地方盛行。若學費再漲,許多貧困孩子無力承擔,國家將損失一批優秀人才。當務之急,各大學應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對大學生“嚴進嚴出”,提高大學文憑的“含金量”。提高辦學水平,不是比硬體設施,主要比學校管理,比教師敬業精神,比學生綜合素養。大學還應多想辦法,與政府、企業挂鉤,解決優秀學生工作問題。做得好的,獎勵學校也獎勵優秀教師。公正公平,對弄虛作假者嚴懲不貸,弘揚正氣。如此嚴格把關,才能“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大學生素質提升,更有實用價值,企事業單位也願意重用他們。自然而然,形成良性循環,社會風氣必然好轉。

教育部回復:1.關於高校學費標準的確定。據統計,2012年全國教育總投入中財政性教育經費佔比為80%,學費收入佔比為13%;全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總投入中財政性經費佔比為68%,學費收入佔比為17%。自2001年起,每年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都聯合發文,要求學校收費標准保持穩定。2007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規定五年內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准保持穩定。十多年的穩定政策取得了良好政策效果,財政投入不斷加大,政府責任進一步落實。根據《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高等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高等學校學費標準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在現階段,高等學校學費佔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最高不超過25%。

2.關於高校學費標準的調整。根據《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高校收費實行屬地化管理。國務院或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的宏觀政策,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審批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具體收費標準。2012年以來,國家關於穩定學校收費標準的政策到期,全國有9個省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調整了學校收費標準,另外有6個省份正在啟動調整收費標準的相關程序。各相關省份均能按照國家規定,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嚴格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收費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學核定生均培養成本、廣泛徵求社會各方意見、主動公開收費標準。各相關省份大多是根據不同專業制定了不同的學費標準,不同專業漲幅不同。從已經調整高校學費標準的9個省份來看,調整後的學費標準,一般專業在4000-6000元之間,藝術類專業在7000-12000元之間。2014年,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再次要求,各地在調整高校收費標準時,要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認真履行成本監審、聽證、公示等程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學費佔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的規定。

3.關於高校學生資助的政策。目前普通高校學生資助政策,一是學生資助項目多。在國家層面,不僅有助學金、還有獎學金,不僅有勵志獎學金、還有學業獎學金,不僅有助學貸款、還有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在地方層面,也相應地建立了各類獎助學金制度;在高校層面,還設立了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伙食補貼、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等項目。二是政策覆蓋範圍廣。從入學新生到在校生、再到畢業生,從專科生到本科生、再到研究生,覆蓋面非常廣。2013年,普通高校資助學生3700多萬人次,比政策體系建立前的2006年翻了一番多。20%的本專科生享受國家助學金,5萬名本專科生和4.5萬名研究生享受國家獎學金,3%的本專科生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三是財政投入力度大。2013年,用於資助高校學生的總金額達到574億元,比2006年增長了近3倍,佔各級各類教育學生資助總額的一半;其中,有一半是財政資金,從2006年以前的25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288億元,增加了10倍。調整學費後,各相關省份在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的同時,均要求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進一步加大了對學生的資助力度。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從制度上保證了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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