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的愛説:敬愛的李總理,您好!建議我們國家可以建立一個環保信用數據庫。把違法排放污染物、治污不力的企業和個人,錄進數據庫。同時把因環保問題造成各種社會不良影響的責任人,也錄進信用數據庫,形成完整的信用體系。 環境保護部回復:您好!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 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引入信用機制,是引導企業環保自律和創新環保監管方式的有力舉措。建立企業的環境信用記錄,將企業的環境信用信息與其他部門之間實現“互聯互通”,並向社會公開,可以有效動員各部門和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環境保護,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守法氛圍。既可以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提高企業環境守法意識和水平,又可以推動環保部門從過度依靠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信用約束等手段轉變,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環保監管效能。 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應當記入社會誠信檔案,違法者名單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對環境保護領域信用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包括加強環境信用信息採集和公開,完善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共享等。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環保部門積極推動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公開,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促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獎懲聯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目前,環境保護部正積極推動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建設企業環保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將包括企業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等環保許可類信息,以及環境行政處罰、群眾投訴舉報、突發環境事件等不良信用記錄。環保部門將依託現有環保業務信息系統,整合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實現企業環境信用記錄歸集、儲存、發佈、應用的電子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設面向公眾的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平臺,並加強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的環境信用信息共享。 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按照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部署,繼續推進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在全社會樹立環境尊法守法的法治理念與誠信意識,建立環保激勵與約束並舉的長效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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