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作為中國經濟發展最具活力的細胞,在拓展經濟發展空間、促進創業創新、保持就業穩定、穩固民生基礎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引導銀行業服務小微企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是銀監會始終堅持的監管方向。在監管持續引導和激勵下,銀行業將服務小微企業與自身戰略轉型相結合,主動求新求變,持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探索出一條銀企共贏的商業可持續之路。面對經濟增速換擋的新常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使命,監管部門、銀行業和有關各方將直面挑戰,把握機遇,進一步增強共識,迎難而上,凝聚合力,開創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新局面。 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制機制逐步完善 在監管部門和銀行業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2009~2014年,全國小微企業貸款連續6年實現了增量、增速“兩個不低於”目標。截至2015年6月末,全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已超過22萬億元,貸款戶數1151萬戶,申貸獲得率超過91%,實現了銀監會提出的“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戶數和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的“三個不低於”目標。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佔銀行業各項貸款餘額的比重超過23%,較2010年末水平上升近4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總量、服務的可獲得性和覆蓋面都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升。 回顧過往,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持續推進的關鍵是逐步完善的機制體制: 一是形成了多輪驅動的金融服務供給體系。目前中國已基本形成了多層次、多元化的銀行機構組織體系,為不同規模、發展階段和融資能力的小微企業提供匹配的金融服務。大型銀行發揮網點、人員、技術優勢,下沉服務,並通過建設專營機構,提升服務小微企業的專業水平。中小銀行積極增設紮根基層、服務小微企業和社區居民的小微支行、社區支行,目前共設立這兩類支行5000余家。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穩步發展,總數已超過1300家,有效填補了鄉鎮和涉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空白。在傳統銀行體系之外,小貸公司、P2P網貸公司等新型金融業態蓬勃發展,總體運營穩健,豐富了金融服務的機構載體,成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發展普惠金融的重要補充。 二是銀行機構專業機制建設逐步加強。小微企業金融需求的特殊性,決定了銀行業必須改變過去以規模擴張為導向的發展方式,對內部機制體制進行全面變革。為此,銀監會指導銀行業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利率風險定價、獨立核算、審批、激勵約束、人員培訓和違約信息通報“六項機制”,並針對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提出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資源與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的“四單”原則。在監管指引下,銀行業積極探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體制。如,以評分卡為核心的貸款審批流程,基於“大數法則”的風險管理策略,專門的小微業務績效考核權重,差異化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小微業務從業人員的盡職免責辦法等。機制體制建設到位,確保銀行有能力、有動力持續深入地服務小微企業。 三是銀行機構金融服務持續創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應對新形勢的挑戰,主動求變,加大創新力度,創造了很多“接地氣”的經驗、技術和方法,在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同時,也有效降低了融資成本。如,針對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短、小、頻、急”以及缺少抵質押物的特點,有的銀行積極運用數據挖掘和大數據理念,並借助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和政府機構等合作平臺開展産品創新,打造出POS貸、創業貸等大數據信貸産品,深受小微企業歡迎;有的銀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還款方式,推出“年審制”貸款産品,在貸款到期前,通過年審的無需歸還貸款,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動進入下一貸款週期,實現到期續貸“無縫對接”;有的銀行充分借鑒國際同業的先進經驗,改變過去以財務報表為主要依據的貸款評價方式,積極探索和運用小微企業信貸評分卡技術,採用履約能力、信用狀況等非財務信息作為評價的主要內容,簡化了信貸業務流程,提高了貸款審批效率。 四是多方政策共同發力。2014年10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 [2014] 52號),形成了多方共同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密集出臺了一批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新政策和新舉措。在加強銀行業正向激勵上,銀監會從優化工作目標、加強機制建設、改進貸款模式、深化擔保增信等領域入手,連續出臺了多項差異化監管政策。在優化不良貸款核銷稅前扣除政策上,進一步提高了實施簡易程序稅前扣除的限額(由3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簡化了稅前扣除的相關證據材料。在拓寬服務渠道上,出臺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 [2015] 221號),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臺、産品和服務創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完善風險分擔機制上,出臺了《關於大力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服務和支持小微企業的指導意見》(保監發 [2015] 6號),通過銀保合作,完善小微企業融資的風險分擔機制。多地政府也立足實際,積極制定財政獎補激勵辦法,建設信用信息平臺,完善政策性擔保和再擔保體系,有效改善了當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外部環境。 五是外部徵信增信體系日趨完善。為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的難題,許多地方政府為小微企業建立了信用檔案,提供信用評級服務,搭建公共信息平臺,整合跨行政部門的企業信息,集中查詢和共享。銀監會近期與國稅總局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的活動,通過建立信息對接渠道,將小微企業的納稅記錄轉化為銀行信用。同時,面向小微企業的增信手段也不斷豐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銀保合作服務小微企業的模式已在全國多地試點。融資擔保行業在小微企業融資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截至2015年6月末,全國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貸款餘額1.24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地方政府和有關各方積極打造“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命運共同體”,通過“政銀擔”“政銀保”“政銀企”等方式,創新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新常態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面臨新挑戰 當前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長由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既有世界經濟深度調整的大背景的影響,也是內在的經濟規律使然。在經濟增速有所放緩、結構調整升級的壓力下,小微企業群體主動或被動地加速優勝劣汰,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呈現出新的特徵:金融市場對優質小微企業客戶的爭奪更加激烈,部分不符合國家環保和産業政策、屬於落後産能的企業融資則難上加難。相應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也面臨著多重挑戰。總的來看,可歸結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銀行獲客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經過經濟新常態下的大浪淘沙,小微企業加速優勝劣汰。部分不符合國家環保和産業政策、屬於落後産能的小微企業生存將更加困難,市場對優質小微企業客戶的競爭也將更加激烈。對於雨後春筍般出現的新興産業小微企業,銀行如何評價其經營管理水平和發展前景,判斷其融資能力與風險,也是一個全新的課題。明確定位、細分客戶、識別需求、精準營銷,是銀行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必修課。 二是銀行定價機制有待進一步優化。隨著小微企業發展狀況的分化,銀行業舊有的一味依靠“人海戰術”和不加區別的“高利率覆蓋高風險”的粗放路子已難以為繼。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改革、銀行存款分流、存貸利差收窄的形勢下,資金沉澱比例低、派生存款少的小微企業貸款成本相對更高,銀行業必須探索如何將信貸資金更科學、高效地投放給更多的小微企業。利率定價管理的精細化、專業化水平將決定銀行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走多遠。 三是銀行綜合服務和資源整合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優質小微企業的發展必然伴隨著融資需求的多元化、複合化,也必然會吸引資本市場和各類新型投融資機構的目光。對這類小微企業,僅僅提供貸款服務顯然是不夠的,銀行必須在綜合化服務上做文章。一方面,要從單一的貸款服務向整合融資、理財、支付結算、財務規劃等內涵的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務轉變,深度契合客戶需求。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強跨行業合作,在信用信息共享、融資增信、直接與間接融資對接等方面,不斷完善合作模式,整合金融資源,提高服務效率。 四是銀行風控理念和機制有待進一步改進。受經濟增速放緩、産業結構調整升級深入推進的影響,加上自身經營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小微企業困難加劇,信用違約事件頻發。特別是2014年以來,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呈上升趨勢,個別小微企業出現惡意逃廢債行為。對此,一些銀行事前前瞻性不足、事中“一刀切”斷貸或拒貸、事後化解和處置不力,反映出風險管理制度、理念、技術的全面改進任重而道遠。只有夯實風險管理的基礎,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才有可能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 五是監管部門正向激勵措施有待進一步探索。自2005年印發《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以來,銀監會連續十年出臺監管文件,構建和完善了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框架。面對新常態下的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的同時,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激勵的力度和精確度,更加有的放矢地引導銀行業服務向小微企業傾斜,是監管部門下一步需要研究探索的重點。 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轉型升級 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既是銀行業實現戰略轉型、踐行社會責任的歷史使命,也是政府、企業、社會團體等多方力量各司其職、各盡所能的共同事業;既需要銀行業自身遵循市場規律,積極探索一條商業可持續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之路,也需要有效的政策手段持續改善金融環境、激發銀行業內生動力,共同提升金融服務小微企業的質效。 一是進一步提高各項扶持政策的效力和精準度。要著力發揮政策的激勵作用,引導金融資源優先和集中投向最需要融資支持的小微企業。一方面,政策目標要清晰聚焦。如,國家關於企業劃型的標準要儘快修訂完善,以盡可能準確地反映企業真實生態,鎖定真正的小微企業,避免政策覆蓋範圍過大而削弱效力。另一方面,政策手段要科學高效,以求事半功倍。如,在財政資金的投放上,通過創投驅動、貸款貼息等杠桿手段,帶動金融資源、社會資本投向小微企業,與直接補貼、資助企業相比,更有利於提高扶持效率。 二是進一步統籌整合融資渠道。在融資渠道方面,要著力發展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互補的融資模式。國家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決定已于最近公佈,相信這將極大地帶動對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供給。要以促進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小微企業發展為重點,建立小額、便捷、靈活的投融資機制。銀監會也鼓勵銀行在集團內部或與外部創業投資機構探索投貸聯動模式,向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給予針對性的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培育創業生態系統。在風險分擔和補償方面,要推廣企業、政府、銀行、保險和擔保等融資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命運共同體”模式,實現企業積累、財政投入與金融資源共同助推小微企業發展的連鎖效應。要健全融資擔保體系,推動發展一批政府出資為主、經營規範、實力較強、信譽較好、影響力較大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或基金,作為擔保行業服務小微企業的主力軍。 三是進一步創新銀行機構的金融産品和服務。互聯網等新技術的廣泛運用,極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務效率,降低了成本,從根本上改變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這一“長尾業務”的模式。許多銀行在這方面已有了成功的實踐。但要從根本上破解小微企業缺信息、缺信用的難題,還需進一步加深銀行業務與“互聯網+”的融合,將“高大上”的前沿技術轉化為“接地氣”的産品與服務:在銀行內部,要完善業務信息系統建設,將以往個體信貸人員通過傳統手工作業積累出的客戶數據進行整合分析,深度挖掘客戶資源;在外部,要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徵信系統以及其他各類信用信息平臺,批量獲取小微企業客戶信息,及時捕捉有效融資需求,擴大服務覆蓋面。 四是進一步發揮新型金融機構和業態對小微企業的支持作用。民營銀行、小貸公司、P2P網貸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和業態迅速崛起,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注入了新的活力。銀監會積極支持和鼓勵新設立的民營銀行探索創新“大存小貸”“個存小貸”等差異化、特色化經營模式,提高與細分市場金融需求的匹配度,增強對小微企業等經濟發展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小貸公司和P2P網貸公司,作為專業的民間放貸機構和互聯網貸款平臺,鮮明體現了普惠金融供給的包容性和多樣性。銀監會正在研究制定對這兩類機構的監管制度規範,將引導其服務實體、規範經營、科學創新、管好風險,發揮自身優勢,開展有效競爭,輔助傳統銀行業,為各類別、各發展階段的小微企業提供多層次的金融服務。 五是進一步加強各方支持小微企業的社會責任。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是小微企業自身發展的訴求,是中國銀行業實現戰略轉型的必然選擇,也是政府、媒體、學界、社會組織等方方面面共同的目標。因此,要全面樹立共擔光榮使命、履行社會責任的發展理念。小微企業要有誠信經營、穩進致遠的企業家精神,明確戰略規劃,努力提升生産經營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財務、人事等制度,打造“小而精”“小而美”的現代企業。企業協會、商會等組織要積極發揮行業自律和協調溝通作用,增進銀企互動,促進行業良性發展。銀行業要持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服務力度,合理確定融資成本,保持小微金融的普惠本色。各級政府要明確自身的職責定位,切實加強制度建設、産業規劃引導和企業培育,全面依法行政,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造公平、開放、良性競爭的市場環境。(周慕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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