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答網民關於完善慈善組織監管體系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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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大帝説:總理,您好。目前我國部分慈善組織運作不夠規範,慈善公信力不高,募集資金的使用管理不夠透明,監管不到位,仍有不少可改進之處。我建議:一是要明確慈善組織的設立條件、程序和內部治理結構,既為慈善組織的設立、成長創造寬鬆的法制環境,又要促進慈善組織規範發展,避免走彎路、邪路。二是要規定科學的募捐制度,方便慈善組織募集資金,每筆資金都要充分利用,同時又防止濫用民間的善意,違法募集款物。三是強化捐贈人權益保障,要防止詐捐騙捐,更要保護捐贈人的積極性和知情權,著力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強化監管水平,讓每筆善款去向分明。四是禁止強行無目的性捐款,對每筆捐款都要司法介入,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群眾監督,確保善款落實到位。讓慈善事業在陽光下運行,增強其公信力。

民政部回復感謝你對慈善事業的關注和建議。近年來,我國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確實存在運作不夠規範、監管不夠到位等問題。我們在用稅收優惠、表彰獎勵、購買服務等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各界開展多種慈善活動的同時,也在逐步完善對慈善領域特別是慈善組織的監管體系,實施精細化管理。一是要求公益慈善組織建立健全權責明確、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公益慈善組織自我治理水平的提升,增強公益慈善組織的自律能力;二是通過日常監督、年度檢查和稅收優惠資格審查等方式加大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規範公益慈善組織行為;三是抓好信息公開工作,積極搭建平臺,為社會監督創造便利條件。

目前,全國人大正在進行慈善法立法,在公開徵求意見的法律草案中,對慈善組織的範圍、設立條件和程序、所募款物管理、信息公開等事項做出了明確的制度安排,同時也確立了科學的募捐制度,將公募權向所有慈善組織開放,對詐捐、騙捐、逼捐、濫用善款等行為都有相應的責任追究。歡迎你關注這部法的立法進展,積極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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