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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捷: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2020-12-03 07:1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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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肖捷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作出重要部署,為全面加強政府建設、完善國家行政體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動指南。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重大意義,認真落實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目標任務,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重要保障。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

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府職能深刻轉變、持續優化,對解放和發展生産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增進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面對新時代新使命,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

(一)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政府是國家治理的主體之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優化政府組織結構,使政府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這就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責體系,理順部門職責關係,不斷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堅決克服政府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現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緊緊圍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就要求抓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這個關鍵,將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起來,更加尊重市場經濟一般規律,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大力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同時要繼續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有效彌補市場失靈,著力推動形成新發展格局,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三)緊緊圍繞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級政府的根本宗旨。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對美好生活有更多新期待。這就要求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放在更突出位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優化政府服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緊緊圍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各級政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承擔著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職責,必須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就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確保政府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

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作為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牛鼻子”,是一場從理念到體制的深刻變革,要始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拿出更大的勇氣、更多的舉措破除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以簡政放權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以放管結合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以優化服務為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增添便利,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一)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在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基礎上,編制和公佈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政府職能邊界,是促進政府部門更好履職盡責的重要舉措。要以推進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加快編制國務院部門權責清單,完善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系統梳理國務院部門權責,逐項明確行使主體、權責名稱、設定依據、履責方式等內容,確保真實、準確、完整。規範各級政府部門權責事項,逐項制定完善辦事指南和運行流程圖,明確每個環節的承辦主體、辦理標準、辦理時限、監督方式等,提高行政職權運行的規範化水平。權責清單要向社會公佈,並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機構和職能調整情況等,及時動態調整,不斷完善國家機構職能體系。

(二)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和普遍讚譽。隨著我國邁入新發展階段,要進一步通過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加快關鍵環節和重要領域改革步伐,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簡化企業生産經營審批和條件,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全面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一視同仁對待在中國註冊的企業,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産權和自主經營權,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強化政務失信責任追究,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對標國際一流標準改善營商環境,加強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健全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服務體系,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

(三)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已削減47%,有效降低了投資、貿易、創業創新等領域制度性交易成本。目前,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還有1200多項,地方層面也還有不少許可事項,對這些事項要逐一深入分析論證,分類推進改革。繼續大力清理簡並多部門、多層級實施的重復審批,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避免多頭管理,嚴防變相審批。繼續系統梳理對微觀經濟活動的不必要干預和可以由前置審批轉為事中事後監管的許可事項,該取消的全部取消。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照後減證”、審批改備案和告知承諾制。將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逐項列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部門等內容,清單要定期調整更新並向社會公佈,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相關領域或行業,進一步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開,簡政放權的同時,事中事後監管必須跟得上、管到位。要始終堅持放管結合、放管並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進一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以批代管”等行政管理方式,夯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管效能,確保放而不亂、管而有序。加快完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使監管覆蓋生産流通消費各個環節,事中監管要做到動態監測、及時預警,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事後監管要做到可追溯、核查、糾正和懲處違法違規行為,並在此基礎上推動完善相關監管規則標準。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智慧監管水平,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實行嚴格監管,嚴守質量和安全底線。建立健全懲罰性賠償和鉅額罰款等制度,增強監管威懾力,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者“利劍高懸”。

(五)對新産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近年來,通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新産業新業態蓬勃興起。據統計,2019年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達16.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應對疫情催生並推動了許多新産業新業態快速發展。對新産業新業態應當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既鼓勵創新、為新産業新業態成長留足空間,不斷培育壯大新動能,又切實保障安全、不能放任不管,引導新産業新業態規範健康發展。要加強對新生事物發展規律研究,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防止簡單套用老辦法,不搞“一刀切”。對看得準、有發展前景的,支持鼓勵其拓展應用場景。對一時看不準的,設置一定“觀察期”,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引導或處置。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嚴格實施監管。對非法經營的,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及時總結經驗,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常態化,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三、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後評價制度,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轉變政府職能,必須著眼于不斷提升行政決策質量。要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後評價制度,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防控決策風險,不斷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後評價制度。確保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不斷提高決策水平,必須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後評價制度,並使其規範化、標準化。重大政策出臺前,要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法定程序,充分論證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等內容,科學審慎研判政策預期效果和各方面反應,確保政策符合中央決策部署,財政可承受並長期可持續,從源頭上把控政策方向,防止決策的隨意性。政策實施中,要密切跟蹤監測實施情況,及時了解政策實施效果和産生的影響,深入分析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相關政策,確保其取得預期成效。政策執行完成後,要將政策設定的目標和實際取得效果進行對照分析,總結經驗和不足,並將評價結果作為今後制定相關政策的重要依據和參考。提高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後評價的質量,要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能量化的盡可能量化,避免為評而評,把評估評價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二)暢通參與政策制定的渠道。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決策,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內在要求,有利於使政策制定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意願。制定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要採取座談會、聽證會、公開徵求社會意見、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涉及特定群體利益的政策,還要與相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以及群眾代表溝通協商。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産經營密切相關的政策文件,要主動了解市場主體所急所需所盼,完善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把聽取市場主體訴求和意見建議貫穿全過程。完善意見研究採納反饋機制,對各方面提出的意見認真分析研究,吸收採納合理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反饋説明。以暢通的政策制定參與渠道,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和群眾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提升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四、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深化政務公開

轉變政府職能的成效,最終要通過政府服務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來體現。要進一步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深化政務公開,深化行業協會、商會和仲介機構改革,努力為市場主體和群眾營造良好創業辦事環境。

(一)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要圍繞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不斷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為人民群眾帶來更好的政務服務體驗。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統一,編制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推動同一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要素在國家、省、市、縣“四級四同”,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促進政務服務規範運作,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優化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窗口佈局和服務,梳理和再造政務服務流程,全面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讓市場主體和群眾來評判政務服務績效。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加快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加強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繼續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務點等線下服務功能,著力解決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多地跑、折返跑”問題,降低社會運行成本。

(二)深化政務公開。政務公開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使政府管理服務更加透明規範的有效手段。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政務公開的廣度深度穩步拓展、制度體系日趨完備、功能作用不斷增強。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務公開貫穿政務運行全過程,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穩步推進統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加強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等重點政務信息公開,便於公眾查詢獲取,促進制度有效執行。加快構建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體系,重點推進教育、衛生健康、公用事業等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健全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推進基層辦事服務公開透明。加強和改進政策發佈解讀回應工作,更加注重對政策背景、出臺目的、重要舉措等方面的實質性解讀,強化政務輿情回應,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三)深化行業協會、商會和仲介機構改革。行業協會、商會和仲介機構是政府與市場、社會之間的重要橋梁紐帶。要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進一步厘清政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邊界,全面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切斷利益鏈條,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制定修訂相關標準和政策文件,推動行業企業自律,維護行業企業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自主運行、有序競爭、優化發展,使其真正成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依法整治“紅頂仲介”,放寬仲介機構準入,破除服務壟斷,規範收費行為,完善仲介服務執業規則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開透明的仲介服務市場。通過更好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和仲介機構作用,更大便利投資興業、助力創業創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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