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全國法律援助處長(主任)會上了解到,去年,全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53665件,比上年增長33%;受援人總數達到433965人 ,比上年增長48%。
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出席會議並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認真做好“四個相適應”,發揮職能作用。“四個相適應”即要與困難群眾的需求相適應;要與維護社會穩定的要求相適應;要與民主法制建設相適應;要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他説,解決好這四個相適應的問題,是對今後一個時期法律援助工作的總體要求,也是今後法律援助工作的努力方向。各地在推進法律援助工作中,要充分體現這四個相適應的內容,要努力落實這四個相適應的內容,以進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據悉,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2006年將重點抓好七項工作:一是圍繞司法行政改革和發展的大局,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工作“十一五”發展規劃;二是逐步解決“十一五”期間法律援助工作發展所要求的機構、經費等基礎保障問題;三是制定若干與《法律援助條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並著手建立健全體系完備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四是發展完善以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為主導的規範高效的法律援助實施體系,盡可能多地為困難群眾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援助服務;五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全國法律援助工作規範和服務質量進行全面的檢查,並著手探索建立可操作的法律援助質量監控體系;六是加強隊伍建設,著手探索建立健全可持續的法律援助人員教育培訓體系,分層次培訓法律援助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提高法律援助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七是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樹立律師以及司法行政系統在社會中的良好形象。(張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