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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為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工作撤並近三分之一鄉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1月16日電(記者褚曉亮)吉林省從1998年開始進行大規模的鄉鎮撤並改革,到目前為止共撤並了285個鄉鎮,撤並比例達31.4%。此舉旨在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解決鄉鎮數量多、規模小、佈局不合理、發展後勁不足的問題。

    針對鄉鎮撤並中難度最大的人員分流安置問題,吉林省政府在制定多項人員分流政策措施的基礎上,根據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設的需要,爭取安排被撤並鄉鎮的分流人員到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工作,既分流安置了人員,又提升了農村福利服務中心的管理服務水平,並對農村福利服務中心的職能進行了重新定位。目前,已經安置分流人員289人,預計可安排分流人員1500人左右,從而有效地緩解了分流安置人員方面的壓力。

    在完成鄉鎮撤並工作中,吉林省還注意穩妥地解決部分中心城市發展空間不足的問題。2005年以來,他們利用全省進一步優化鄉鎮佈局的契機,適時進行了局部調整,將十多個鄉鎮劃入長春、四平、遼源、白城等中心城市,適度擴大了中心城市的發展空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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