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工作,建設部決定向社會進行公開、廣泛徵集“國家園林城市”徽志圖案。現將有關徵集辦法公告如下:
一、徽志圖案設計要求
國家園林城市徽志圖案要體現以下內涵:
1、體現城市園林建設和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
2、突出中國園林與文化相結合,古典園林和現代園林等容入城市的理念,展示珍惜和保護城市歷史的現代科學意識;
3、富有東方美學觀念和傳統民族文化特色,儘量融進中國特有的城市園林自然文化特點;
4、數量形狀規格色彩:圖案1幅。直徑為80/公分,以單色為主。
徽志圖案造型要創意新穎,構圖簡潔,特色醒目,形象生動,製作方便,要擁有很強的視覺衝擊力。
二、徵集範圍
面向全社會徵集。歡迎海內外關心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擁有藝術設計創作基礎的各界人士,施展才智,踴躍創作,積極參與。
三、評選方法
1、所有來稿,均由專人負責造冊登記或下載複製存檔。
2、由主管部門及設計單位對所有來稿進行初審,評選出入圍作品20幅。
3、邀請園林專家、教授、學者組成的國家園林城市徽志圖案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由主管部門最後研究確定。
四、作品投寄
1、徽志作品請用A5或B4紙張繪製,來稿請附創意的簡要文字説明;
2、稿件請掛號郵寄:北京三里河路9號 建設部城建司園林綠化處 郵編:100835
3、提倡電腦製作,電子信箱郵寄,電子郵件以附件形式寄到:ylc@mail.cin.gov.cn
4、來稿請寫清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E-mail,以便聯絡。
5、因人力有限,來稿一律不退,敬請諒解並請自留底稿。
六、徵集時間
徵集活動自2006年2月15日開始起,截稿日期為2006年3月1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截稿後1個月後,我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圍作品者。
七、關於徽志圖案版權及使用權的約定
1、來稿者必須保證其作品是本人獨創,不得侵犯他人版權;
2、獲獎徽志圖案作品一經採用,版權歸國家建設部所有。
3、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園林綠化處。聯絡人:趙慶國,聯絡電話:010-58934023
特此公告
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