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部分城市困難群眾,特別是城鎮低保對象看病難、就醫難的問題,甘肅省從2005年8月開始在蘭州市城關區、安寧區、西固區及白銀市白銀區等29個市縣區實施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
2月12日,記者從蘭州市民政局獲悉,截至目前,蘭州市已有56人成為城市醫療救助的首批受益者。
蘭州市城市醫療救助對像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確定贍養人或扶養人的“三無”人員;享受本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因患重大疾病長期住院治療,醫療費開支大,致使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城鄉居民;因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造成身體傷害,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城鄉居民等5種救助對象。
在試點中,西固區按照救助對象住院治療,個人實際支付醫療費用3000元以下的,按20%—50%的比例給予救助;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不超過20%的比例給予救助。
安寧區的被救助對象符合當年基本醫療保險甲類用藥的,在扣除各項醫療保險支付部分、單位應報部分後,醫藥費用自費藥達到10001元-15000元的困難群眾,救助500元-1000元;達到15000元-20000元的,救助1001元-1500元,依次遞增最高不超過5000元。(記者朱婕 實習生李衛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