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浙江省將從三方面力促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一是加快建設創新平臺和載體。推動一批科技孵化器建設,構建一批公共科技基礎條件平臺,支持一批重點實驗室、高校重點學科、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區域創新服務中心,引進一批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形成一批現代紡織技術與裝備、綠色化工等行業産學研聯盟。
二是建立健全創新動力機制。深入實施知識産權戰略和品牌戰略,完善和落實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等政策,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運用財稅、政府採購等政策手段,支持企業加強研發和創建自主品牌。繼續深化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完善政府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在更大範圍整合各類科技資源。
三是加強重大科技攻關和項目建設。圍繞促進高技術産業加快發展和強化傳統産業比較優勢,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項目,力爭開發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廣闊市場前景的科技成果和産品。推進一批重大高技術産業化、循環經濟和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浙江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