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廣東省物價局發出緊急通知,決定從3月份起,集中2個月的時間在全省組織開展查處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專項行動。
廣東省物價局決定根據國家發改委的統一部署,從3月份起,集中2個月時間在全省組織開展查處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專項行動,重點查處以下幾種價格欺詐行為:
1.基礎運營商、服務商和産品銷售商在提供通信服務、銷售通信産品之前有價格承諾,而實際上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行為;
2.提供通信服務、銷售通信産品有價格附加條件卻不如實標示或者含糊標示的行為;
3.提供通信服務(特別是提供優惠資費套餐)、銷售通信産品通過誤導性價格表示誘使消費者、用戶與其交易的行為;
4.提供短信競猜、包月類、訂閱類短信服務,不如實標示收費方式和資費標準的行為;
5.以縮短通話時間等手段,使服務質量、數量與價格不符的行為;
6.違反《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以及群眾舉報的其他通信行業價格欺詐行為。(記者/朱桂芳通訊員/高詒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