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法律打白條,司法機關將和行政部門聯合,讓你付出成本。”這一新舉措為切實緩解“執行難”頑疾提供了全新路徑。
3月29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新聞界宣佈,南京地區執行威懾機制和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將於3月31日正式啟動。據悉,執行威懾和執行工作聯動兩個機制一起啟動,這在全國還是首次。
記者看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同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管部、南京市公安局、房産局、國土局、工商局、發改委和規劃局等會簽了《關於建立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及執行威懾機制》的7個文件,此外,法院系統內部還出臺了被執行人報告財産情況、委託律師協助調查、懸賞舉報執行、審計被執行人財産狀況、公示執行、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等8個文件。15個文件的出臺與實施,使南京地區將形成這樣一個局面:國家行政機關將與司法機關一起,破解執行難。執行威懾機制的內容包括:限制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國出境;停止給被執行人發放貸款;在指定的新聞媒體及互聯網上公佈被執行人的有關情況;發動全社會力量,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産;對被執行人的財産狀況進行審計;加入全國大中城市執行協作網絡,防止被執行人將財産抽逃異地。
據了解,1999年以來,江蘇全省三級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40多萬件,執結127萬多件,執結標的額達1490多億元。(沈崢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