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4月12日電(記者 徐旭忠)在新農村建設中,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堅決落實各類土地收益用於“三農”的規定。這是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在此間調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時表示的。
根據現行法規和政策,在政府土地收益方面有四部分可以用於支持新農村建設: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一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5%、耕地開墾費及土地復墾費、耕地佔用稅。從目前情況看,有的收繳很不到位,隨意減免;有的沒有按規定用途使用,隨意挪用擠佔;有的投入很分散,資金使用效果不理想。今後要嚴格收繳,按規定用途整合使用,加強效用督察,使之成為政府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源泉。
孫文盛表示,在當前新農村建設大背景下,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徵地補償安置制度改革。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主要是存量建設用地,要進一步加強規劃計劃調控,建立地價評估及市場監管體系、明晰土地産權,理順集體土地收益分配關係。徵地制度改革主要是探索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對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公正補償安置辦法和途徑,建立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裁決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