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前不久發出通知,對落實“十一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提出五點要求。
一、認真落實保護森林資源管理責任制。各級政府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加快建設林業強省的戰略高度,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05〕41號文件精神,切實履行保護和管理森林資源的職責,把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抓好。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林業建設的主要負責人。要把森林資源是否持續增長、採伐限額是否嚴格執行、林業法律法規政策是否真正落實、生態狀況是否穩步改善等作為“十一五”期間考核各級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落實責任。
二、認真執行限額採伐制度。全省地方林業“十一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及按採伐類型、消耗結構、林分起源限定的各分項額度已經國務院批准,是每年採伐胸徑5厘米以上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各地、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除撫育採伐可以佔用主伐限額、人工林採伐可以佔用天然林限額,工業原料林採伐可以佔用一般用材林限額外,其他各分項限額指標不得截留、突破、挪用和調串。公益林只能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採伐,自然保護區林木嚴禁採伐。
三、嚴格遵守林木採伐管理的有關規定。採伐林木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嚴禁無證採伐林木。要嚴格按照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木材生産計劃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對不按規定超限額或超木材生産計劃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的,一經發現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木材生産單位要嚴格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合理組織生産,堅決杜絕超證採伐和越界採伐。
四、加大對林木採伐管理監督檢查力度。各級政府每年要組織林業等有關部門對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檢查通報制度,嚴肅處理違法違紀問題,確保森林採伐限額的嚴格執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執行木材憑證運輸制度,凡沒有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簽發的運輸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要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廠點和木材流通領域的檢查監督,取締非法木材經營加工廠點,堵塞盜伐、濫伐木材銷贓的渠道。
五、加強林業執法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強森林資源管理隊伍建設,健全資源林政管理機構,完善森林資源監測體系和資源監督機構建設,搞好執法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執法水平。要加大執法力度,充分發揮森林公安,林政稽查隊伍的重要作用,適時開展專項打擊,嚴打各種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好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