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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將不予審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9日   來源:湖北日報

    《武漢市環境影響評價實施辦法》定於6月1日起施行。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並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其核心內容是:建設項目必須依法環評,環評未通過則規劃不予審批。今年4月26日,武漢市政府市長辦公會正式通過《武漢市環境影響評價實施辦法》。(記者 孫濱 通訊員 凡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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