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2006年3月28日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近日中國保監會核準了第一批共10傢具備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
這十家保險公司分別為: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誠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
據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條例》規定,只有中資保險公司可以從事交強險業務,目前已經開業的21家中資財産保險公司已經全部向中國保監會提出了交強險資格申請。中國保監會經過認真審核,核準了第一批共10傢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目前正在對另外11家保險公司進行交強險業務的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將於近日公佈。
按照《條例》規定:“未經保監會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該負責人表示,中國保監會將在交強險業務資格核準工作完成後,對所有獲批的公司,在中國保監會網站以及中國保險報、金融時報等中國保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對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