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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將通過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控制污染源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8日   來源:新華網內蒙古頻道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獲悉,鋻於全區目前還沒有完全將規劃項目和小型建設項目納入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之中,已影響到環境保護力度和效果,內蒙古決定通過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控制污染源頭。

    據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副局長崔建國介紹,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凡是影響到空氣、水、生物環境的重要經濟活動都應納入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但由於內蒙古環保工作起步晚、基礎薄弱,全區環境評價內容還不夠完善,基本上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為主,規劃項目的環境評價還沒有真正實施,小型建設項目的環評率偏低。

    據崔建國介紹,為加快發展經濟,一些盟市、旗縣在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情況下,通過招商引資盲目上馬一些生産水平低、能耗高、污染大的工業項目,導致當地部分區域的空氣、地下水環境受到污染,當地群眾的生産、生活受到影響。另外,一些項目由於沒有進行規劃環境評價,對環境質量構成威脅。

    今後,內蒙古將建立環保工作問責制度,進一步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把好新上項目環境評價關,避免盲目引進各種項目,從源頭上控制污染,使環境影響評價成為全區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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