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於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規劃實施意見》要求,山東省發改委、省環保局會同調水沿線10市人民政府及省建設廳、省調水局等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南水北調東線山東段27個控制單元治污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總局等部門審查通過,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發文批復實施。
“方案”以確保輸水幹線水質達到Ⅲ類標準為目標,按照目標、總量、項目、資金四位一體的小流域污染綜合治理思路,實施污染治理、污水資源化、生態保護與建設並舉策略,治理、利用、保護、建設環環相扣,要求全面推進流域內經濟結構調整、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清潔生産、點源污染治理、污水資源化、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方案”確定南水北調山東段治污項目324個,總投資93.6億元。
山東省政府要求,輸水沿線各市的經濟建設活動必須符合“方案”要求,按照控制單元制定本行政轄區和本部門的年度實施計劃;落實“方案”的主要責任在當地人民政府,各有關市、縣(市、區)要將南水北調水質目標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納入行政領導責任制,建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環境質量指標完成情況考核機制。(周雁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