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這一項特別規定,事關改革和發展的大局,事關完善和規範貴州省土地市場的大事,事關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大事。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在牽頭落實《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積極推行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據不完全統計,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全省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4989宗,面積2422、6431公頃,收取地價款720481.56萬元。回顧幾年來,貴州省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得以貫徹落實,其主要措施是:
一、建章立制,以保障“招拍挂”制度落實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頒布實施後,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通過進一步開展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清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工作,認真抓好“招拍挂”制度的落實,並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規範土地市場運行的六項基本制度,即: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建設用地集中供應制度、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制度、城市基準地價更新和公佈制度、土地登記公開查詢制度和土地供應集體決策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營造了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環境,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腐敗現象的産生。同時,各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均設立了土地交易場所和土地有形市場,負責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日常工作。
二、市場配置,以實現土地資産最大效益
市場配置資源,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趨勢。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認真貫徹“招拍挂”制度中,強化市場配置,充分顯示土地資産的最大效益。如對改變原劃撥土地用途的土地資産,都要求進行地價評估並補交土地出讓金;對享受劃撥用地政策的經濟適用房按商品房價格出售或進入二級市場轉讓出售的,均依法追繳土地出讓金等有關規費;對城市建設中置換的黃金地段,都必須以“招拍挂”方式出讓,從而提高政府供地的市場化程度,促進土地市場的建立和完善。2002年,畢節市拍賣原市委市政府辦公樓土地,起拍價2900萬元,成交價5710萬元,比起拍價翻了一番,其成效得到了畢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評價。
三、用途管制,以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措施
在促進企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面,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嚴把建設用地預審和會審關,依照國家産業政策,對淘汰類、限制類項目分別實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同時對符合供地的工業項目,也按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定額指標控制供地,實行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政策。今後,在供地政策上,國家將逐步推行工業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應和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運用價格機制抑制多佔、濫佔和浪費土地資源。
四、齊抓共管,以建立健全督促檢查機制
按照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要求,2003年貴州省全面啟動了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各級監察和國土資源部門各盡其責、各負其職、密切配合、從而形成了相互聯動、齊抓共管的聯合整體,有力地促進了貴州省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的順利開展。2004年,中共貴州省紀委、貴州省監察廳制定了《關於違反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的黨紀政紀處分暫行規定》(黔紀發[2004]1號),對違反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行為的黨紀政紀責任追究提供了依據。幾年來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配合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對貫徹落實經營性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等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有效預防和杜絕土地出讓中腐敗行為的發生。2006年,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又開展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對2004年8月31日以來出讓的國有土地進行逐一登記,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反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