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我國地籍管理工作落實科學發展觀,為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提供了重要的支撐和服務。
據統計,“十五”期間,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覆蓋率已從2001年初的58%上升到了2005年末的85%;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覆蓋率由16%上升到了51%;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覆蓋率由61%上升到了73%,依法有效地保護了土地産權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全面完成了耕地後備資源調查、坡耕地調查,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量為1.13億畝,其中可開墾1.071億畝,可復墾0.06億畝,為科學制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合理確定補充耕地目標提供了準確依據。各地地籍調查覆蓋面不斷擴大。完成城市市區地籍調查2.5萬平方公里,覆蓋率由54%上升到86%,完成建制鎮地籍調查2.4萬平方公里,覆蓋率由38%上升到64%。據悉,為保證土地調查成果的現勢性和準確性,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依據,全國已陸續有20個省(區、市)、1220個縣(區、市)陸續開展了土地更新調查。
初步建立了國家級開發區預警預測系統;完成了全國93個50萬人口以上城市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對160個國家級開發區(園區)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環渤海地區等重點地區土地利用狀況進行了監測;完成了環北京地區資源與生態環境監測。全國有103個市、353個縣(區)開展了土地利用遙感監測。監測成果較好地應用於土地執法檢查等工作,成為發現違法用地的“千里眼”。
全國有1028個縣(區、市)開展了圖件更新,1453個縣完成11萬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817個縣建成並應用了地籍信息系統。(張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