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一五”規劃中節能目標政策的制定,電力節能開始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電力調度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保總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等聯合發佈《關於加快電力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調整發電調度規則,實施節能、環保、經濟調度”。
經濟調度,是以全網的供電成本或煤耗最低為目標函數,按照等微增率法和協調方程式進行調度,是運行環節中十分科學的方法。同時,兼顧實施節能、環保調度,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更好。
現在,我國電網調度實行的是按照年度計劃實施發電調度的方式,即政府對各類機組下達年度發電計劃,然後由電網企業按同類型機組的利用小時數大致相當的原則安排調度。這種由政府確定“大盤子”,然後平均分配發電計劃的安排方式,明顯存在著只求公平而忽視了效率的大鍋飯傾向,與《通知》中“優先安排可再生、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大、違反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的機組發電”的要求相悖。
實行經濟調度,一是要有足夠的電力供應;二是要有合理的效數益再分配機制。經濟調度是以全網供電能耗最低或運行成本最低為目標,以犧牲高能耗機組的局部利益為代價換取全網整體利益的最大化,體現的是整個社會成本的最優化。為降低能耗,當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改變發電計劃的形成方式,在政府可控的範圍內,加大不同類型機組年度發電利用小時數的級差,鼓勵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節水型機組多發電。同時,要逐步解決高能耗機組擠佔發電市場空間的問題,使其逐步淡出市場。
首先,可再生能源發電必須被優先考慮。實行經濟調度時,應在滿足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上網的條件下,再考慮其他類型機組的經濟調度,或在經濟調度的安排和開停機組合中,優先調用可再生能源機組發電。
在現有的條件下,應按照《通知》要求,儘快研究制定新的調度規劃,以節能、環保、經濟為標準,確定各類發電機組的發電次序和時間,優先調度低能耗的機組發電;或者直接按照能耗標準調度,優先調度低能耗的機能發電,激勵發電企業降低能耗,並最終將效益傳遞到全社會。通過實現新的調度規劃,減少高耗能機組的發電量,提高整體電力系統的能效水平。目前,政府部門應儘快組織實施電力節能、環保、經濟調度試點,並逐步擴大範圍,及早在全國範圍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