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央部屬高校2006-2010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簽約儀式在京舉行。教育部部長周濟與中國銀行董事長肖鋼簽署《配合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全面合作協議》;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與中國銀行個人金融部總經理岳毅簽署《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
簽約儀式上,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和中國銀行行長李禮輝分別代表教育部和中國銀行致辭。袁貴仁在致辭中説,兩年前,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下,經國務院辦公廳批准,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等有關部門對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操作機制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建立了以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新政策、新機制。自2004年6月新政策、新機制實施以來,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144.1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121.1億元;連同以前幾年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全國累計已審批貸款學生230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90.9億元。
袁貴仁説,中國銀行憑藉良好的信譽和雄厚的實力在中央部門所屬高校2004-2006學年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招標中,一舉中標成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獨家承辦銀行。中國銀行高度重視,各分支機構與各高校密切配合,紮實推進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的落實工作。 自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底,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新增審批貸款學生32.2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43.5億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獲得貸款在校學生數佔全部在校學生數的平均比例達到了15.4%,學生的貸款需求基本得到了滿足。
李禮輝致辭中表示,2004年,中國銀行總行按照國家新政策要求和中標協議的規定,重新制定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各分行在較短的時間內培養了一批為貧困家庭學生服務的專業人員。中國銀行的零售貸款系統也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的特點做了相應調整,實現了業務的自動化處理,簡化了放款手續,提高了工作效率。中國銀行以優質的服務和嚴格的管理,圓滿地完成了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前兩個學年的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李禮輝説,截止2005年底,中國銀行助學貸款餘額市場份額位居國內各商業銀行之首。在確保做好對貧困家庭學生服務的同時,中行按照合作協議的規定,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全面加強對115所中央部屬高校的金融服務,為各大高校量身訂做“一攬子”的專業化金融服務方案,提供存款、代理、融資、理財等各項金融産品和服務,贏得了廣大高校理解與信任。
據了解,新的合作協議是教育部和中國銀行在全面總結過去兩年合作經驗的基礎上,廣泛聽取中央部屬高校和基層經辦銀行意見,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原合作協議進行修訂而成的。新的合作協議,將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領導關於加強貸後管理等要求,更加合理地維護借、貸雙方的利益,更好地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和銀校全面合作良好局面的形成。根據新簽訂的合作協議,中國銀行將在今後4年中繼續承辦115所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併為這些高校提供高效、優質的金融服務。教育部和中國銀行表示相信,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親切關懷和正確領導下,在有關部門一如繼往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通過教育部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與中國銀行總行及其有關分支機構的共同努力,在今後四年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將邁上新臺階,中國銀行與教育部的合作將開創新局面。
教育部部長助理郭向遠同志主持了簽約儀式。
教育部,中國銀行總行有關領導,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教育部有關司局的負責同志,部分在京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領導,中國銀行有關部門和分支機構領導以及在京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教師和學生代表出席了簽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