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緊緊圍繞保障市、縣、鄉黨委換屆工作順利進行,切實加強幹部監督工作,採取五項措施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工作環境。
嚴明換屆工作紀律。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規定,對在換屆期間“跑官要官”、封官許願、受賄賣官、拉票賄選、妨礙黨員權利等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行賄買官者一律先免職再處理,違反規定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一律無效。
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從3月份開始,省委組織部組織三個檢查組,採取民主評議線性分析方法對各地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對檢查出的問題要求各地限期整改,檢查情況向全省通報。制定了對換屆期間嚴重違紀用人問題立項審查的有關規定,現已對一起群眾反映的嚴重違紀用人問題進行了立項督察。
集中開展選人用人問題案例分析。3月至6月,在全省組織系統集中開展了選人用人問題案例分析工作。各市(州)及縣(市、區)委組織部門共對53件選人用人案例進行了剖析。省委組織部從中精選了16個典型案例,分兩個片區召開了全省選人用人問題案例分析會,查找選人用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對策建議。
開展換屆選舉警示教育。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將近年來各地查處的涉及拉票賄選的典型案件向全省通報,要求各地強化教育、強化預防、強化紀律,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防止類似問題在換屆中再次出現。
規範換屆期間舉報受理工作。省委組織部先後制定出臺了《“12380”舉報受理工作八項規定》等文件,明確規定必須及時辦理反映換屆工作中帶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舉報,嚴禁扣壓、損毀和拖延;必須堅持“12380”電話舉報受理工作和換屆工作中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嚴禁遲報、漏報、瞞報,進一步提高電話舉報受理工作的規範化水平。(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陳中華 劉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