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會議結束後,吉林省採取措施,積極貫徹落實。一是,省環保局立即召開局長辦公會,專門聽取彙報,研究部署吉林省的貫徹實施方案。二是主管領導佟才副局長兩次組織監督管理處和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的有關人員學習周生賢局長和潘岳副局長的講話,並就當前全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式及如何做好今後建設項目管理工作進行了具體的研究。三是決定7月末召開全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會議,並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一、開展建設項目執法專項檢查
按照國家環保總局領導講話要求,吉林省環保局會同省監察廳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聯合開展全省建設項目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專項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對近年來投産的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2004年以來開工建設的項目環評審批情況以及開發區的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以暗查為主,對檢查中查出的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建設項目,將掛牌督辦和嚴肅處理。到目前為止,已完成四個地區的檢查工作,共檢查19個建設項目和3個省級開發區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和管理,對檢查出存在問題的9個開發區,發出了限期改正的通知。
二、完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程序
在去年已出臺《吉林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程序與與要求(暫行)》的基礎上,近期又制定了《吉林省環保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程序》。該審批程序對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到環保部門進行環評工作登記備案的內容、是否提交環評大綱(或工作方案)及其審查形式、環評文件的審查及審批程序均進行了詳細規定。特別是在規範和完善局內審批制度和程序方面,重點明確了對編制環評報告書的項目實行局內例會審議制度,具體可根據項目的情況分別採取職能處處務會、主管局長協調會、局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例會等審查程序進行集體決策,使項目審批工作更加公開、透明,確保審批工作依法、高效、有序進行。
三、強化驗收,加強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
為從根本上解決建設項目重批輕管、久拖不驗的問題,強化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全過程管理,吉林省環保局採取了兩項措施:一是解決項目審批和管理人員少,施工期和試生産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決定發揮全省環境監察人員現場執法的作用,將建設項目施工期檢查納入環境監察工作內容,並出臺了《吉林省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現場監督檢查辦法》;二是強化“三同時”驗收工作,在去年已將省局2004年以前審批的374個一般項目委託各市州環保局驗收的基礎上,今年重點抓了各市州負責驗收的項目督促工作和省局負責的重點項目驗收工作。局領導為監督管理處配備專人負責項目驗收,爭取在今年年底前驗收完2004年以前省局審批的項目。
四、認真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規定,吉林省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大的項目,認真做好環評委託階段公開建設項目的環境信息、環評編制階段的徵求公眾意見、環評審批階段的召開座談會或論證會工作。上半年以來,將七個糠醛項目的環評,通過新聞媒體、公示板、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登省環保局網站等多種形式進行發佈,公眾參與廣泛,效果明顯;二是擬制定吉林省建設項目環評公眾參與的具體實施意見,將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公眾參與的程序、具體內容、徵求公眾意見的形式及公開環境信息的方式等進一步細化,使有關單位明確各階段公眾參與的具體形式與內容,充分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使公眾參與內容能夠更加廣泛、真實地體現公眾意願,為環保審批提供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