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7日召開的新疆自治區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會議上獲悉:自治區將用5年時間完成地名規範、地名規劃、地名標誌和數字地名工作,建立內容豐富、標準規範、方便及時、適應社會各界交流交往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
民政部副部長羅平飛,自治區副主席、自治區地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賈帕爾·阿比布拉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了解,自治區22個城市已基本完成了城市地名設標工作任務;地名管理立法進程取得了新的進展,制定出臺了一系列規範性的法規制度;通過開展不符合要求建築物名稱清理工作,促進了新生地名的規範和管理;地名管理信息化的水平不斷提高。但仍然存在地名命名不規範、地名服務手段落後、地名信息化水平低的問題。
自治區將用5年時間,完成全區地名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向社會提供標準規範的地名信息;完成鄉鎮、鄉村標準地名標誌的設置工作,建立比較完善的城鄉地名標誌體系,做到全區城鄉都有符合標準、數量足夠、便於公眾使用的地名標誌;完成對城鎮、口岸等地名的前瞻性規劃論證,編制地名命名更名的規劃,從源頭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關;完成數字地名工作,建立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地名數據庫,做好地名信息普查更新。同時,在今後一個時期,還將做好《新疆地名大詞典》《新疆地名志》的編輯出版工作。(馮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