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調研彙報會上獲悉,江西省在新農村建設中,明確村莊建設“六個不搞”,即不搞環村公路、不搞廣場、不搞進口草坪、不搞名貴花木、不搞違背群眾意願和經濟承受力的大拆大建、不搞脫離實際的負債工程。
在新農村建設中,江西省以自然村為單位,以村莊整治為切入點,著力解決農民行路難、飲水難、信息閉塞等最迫切的實際問題,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産生活條件。村莊建設中堅持“六個不搞”,是為了防止一些地方幹部借新農村建設之機,違背群眾意願,盲目上工程,攤派搞建設,加重農民負擔。江西省已派出3個指導組在各地巡迴檢查,防止在新農村建設中出現形式主義和“政績工程”等工作偏差。
全省各地還建立了自然村整治建設的申報制度,村莊整治搞不搞,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群眾同意率低於80%的暫不予批准;各地在制定新農村建設方案時,普遍採取分類指導、先易後難、分步推進的方法,一般每年抓6%至7%的自然村,梯次推進,不趕進度,不搞舉債建設,不搞互相攀比。(朱雪軍 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