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民文化生活的日益豐富,全國各地利用氣球開展慶典、廣告宣傳的活動不斷增多,氣球意外爆炸傷人事故和氣球異常升空影響航空飛行安全的事件仍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為了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7月10日,中國氣象局、中國民航總局、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全面落實各部門管理職責。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實施《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施放氣球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積極採取各種措施,落實各項管理職責。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履行好對施放氣球單位和作業人員以及施放氣球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嚴格審批程序、規範審批行為,加大對違法活動的查處力度。各級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履行好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協同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施放氣球安全執法檢查等工作。各民用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將本機場凈空保護障礙物限制面圖提交給當地氣象主管機構,軍民航空管部門要協同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有關施放氣球作業活動的審批工作,同時加強對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和航路航線附近升空氣球的監視與通報工作。
二是嚴格實施施放氣球行政審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空管部門要加強對施放氣球作業的審批工作,建立健全施放氣球作業的聯審機制,規範審批程序和流程。對不符合條件的施放活動一律不得批准;要嚴禁審批手持氫氣球的施放活動;對於載人係留氣球等超出《施放氣球管理辦法》規範範圍的氣球,一律不予受理;對於需要借助機械裝置施放的巨型氣球一般不予批准,如在縣級以上政府批准的大型活動中確需施放此類氣球的,除按正常程序審批外,還應從嚴審查施放氣球單位和活動組織單位的安全保障力量和措施,並加強現場監管力度,確保施放氣球活動的安全。各單位行政監察部門要加大對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力度,嚴肅查處行政許可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是積極採取措施保障施放氣球安全。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積極推進快速放氣裝置的研製和應用,督促施放氣球作業單位在其所施放的係留氣球上加裝快速放氣裝置,儘量消除氣球意外脫離造成的安全隱患。在人員密集地區施放的係留氣球除要加裝快速放氣裝置外,還應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氣球的填充物。在其他地區施放的係留氣球,也要提倡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各類氣球的填充物,以進一步減少安全隱患。
四是嚴肅查處非法施放氣球活動。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施放氣球活動的監督管理,建立施放氣球聯合安全檢查和重大違法案件協查制度,及時糾正和查處各類非法施放氣球活動。
五是建立健全協作分工和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各地氣象主管機構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軍民航空管等部門要利用各種條件和形式,加大對全社會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對違反規定施放氣球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進行宣傳。各有關單位要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提高對施放氣球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一旦出現氣球爆炸或意外脫離等事故,各有關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並快速、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使事故得到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