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衛生署簽署的“關於對香港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可和承認臨床試驗數據的工作方案”,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衛生署共同審查決定,自2006年8月1日起,香港特別行政區威爾斯親王醫院、瑪麗醫院、香港眼科醫院可以接受藥品註冊申請人的委託,承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藥物臨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