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吉林省相繼推出了一系列戶籍管理改革新舉措,極大地方便了廣大群眾,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據悉,自改革措施出臺以來,農民進城落戶95343戶,398438人。
2001年以來,吉林省戶籍改革步伐不斷擴大,舉措連臺,一是改革戶口遷移制度,取消了“農轉非”制度;以落戶條件取代計劃指標,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下放了戶口遷移審批權限。規定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到我省工作,被吉林省機關、團體、學校、事業單位和各類所有制企業聘用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準其在實際居住地和單位所在地落戶,並保留原所在地戶口;對國有大型企業、民營企業自主招聘的管理和技術人員以及苦臟險累的工種,憑企業自主招聘的相關證明辦理落戶手續;並取消了夫妻投靠年齡和婚齡限制,只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可辦理投靠落戶手續。同時,簡化辦理程序手續,在辦理戶口準遷手續時無須到派出所申報,可直接到擬落地公安戶政部門辦理。對新生嬰兒落戶,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等證件,到派出所即可辦理落戶。
為了進一步方便群眾辦理戶口登記、遷移等事項,公安機關正在研究開展網上遷移戶口業務,依託公安專網,實行戶口網上遷移、網上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