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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法律進鄉村”工程啟動 主要有10項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3日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省“法律進鄉村”工程電視電話會議,12日下午在省政府報告廳舉行,標誌著“法律進鄉村”工程正式啟動。

    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副組長于迅,省委常委、宣傳部長、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副組長周文彰,省委政法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副組長鐘文出席會議。

    “法律進鄉村”工程將歷時一年,在全省2531個行政村分期、分批、分階段進行。該工程的主要措施有10項,包括法制宣傳隊伍到鄉村、法制宣傳資料到鄉村、以案示法到鄉村、法制講座和法律諮詢到鄉村、法制文藝到鄉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顧問到鄉村、人民調解落實到鄉村、綜合治理到鄉村、民主法制建設到鄉村、解決實際問題在鄉村等。“以案示法到鄉村”要求,各市縣人民法院要選擇涉農典型案例,在行政村就地開庭,以取得“個案普法”的特殊效果。“法律援助和法律顧問到鄉村”要求,在全省農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做到村有聯絡員、鄉有工作站、市縣有法律援助中心;2007年底前,在全省2531個行政村建立起法律顧問網絡體系。

    于迅在講話時説,“法律進鄉村”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根據海南實際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動海南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海南、平安海南、法治海南的重要舉措。他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開拓創新,根據新時代發展的要求和農村農民生産生活的實際,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特點,不斷探索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新思路,創新宣傳教育理念、方式和內容,努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説服力。

    鐘文主持會議,並就貫徹會議精神提出了具體要求。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施文宣讀了《海南省“法律進鄉村”工程實施方案》。(記者黃曉華 通訊員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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