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掌握全國糧食庫存情況,確保糧食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8月16日國家糧食局下發通知,全面部署了2006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2006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分自查、復查和抽查三個階段進行。9月15日前,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自查和復查,9月19日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派出聯合工作組進行抽查。國家糧食局就抽查工作制定了詳細的方案。
今年抽查的範圍包括部分糧食主産省以及2001年清倉查庫以來抽查較少的10個省(區、市),抽查的企業主要是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抽查的重點是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庫存,以及其它政策性糧食和商品糧。每個省抽查的糧食企業隨機確定。檢查時點為2006年8月底糧食庫存。抽查的內容包括糧食庫存實物數量、賬務處理、質量、原糧衛生、儲糧安全以及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等方面內容。為提高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效率,保證檢查結果的真實準確,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四部門和單位抽調了130人,組成10個聯合工作組。9月15日-18日,聯合工作組成員在北京集中進行了培訓和考核。聯合工作組出發前,國家糧食局領導同志做了動員,要求今年的庫存檢查抽查工作做到“精心組織,週密部署,隨機抽查,掌握實情”。目前,聯合工作組已赴抽查省份開展工作。抽查期間,當地發展改革委、財政、糧食部門以及農發行分行、中儲糧分公司等將派相關人員協助聯合工作組的工作,國家糧食局領導還將對各工作組抽查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抽查工作全部結束後,國家糧食局將及時匯總全國糧食庫存檢查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上報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