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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鋪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比全國提前兩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2日   來源:海南日報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舉措,是黨和政府為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而實施的一項可持續讓農民受益的民心工程。

    這是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在不同場合多次表達的心聲。

    今年3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意見》,出臺了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強力推進,大大加快了海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步伐。

    目前,海南省18個市縣和洋浦開發區都已經推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合農民人數達362.72萬人,全省總體參合率為72.35%。有20.77萬多人次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含住院、門診、體檢及其他),其中有134人獲得了萬元以上的大額住院醫藥費用補償。

    到2008年,要在全國農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這是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要求。

    現在,海南省已比全國提前兩年全面推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並有多項措施走在了全國前列。

    從懷疑到心動到主動參合

    海南省自2003年12月1日起,在澄邁、瓊海和五指山3個市縣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那時大多數農民都不相信這是真的。

    澄邁縣衛生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剛開始工作隊下鄉宣傳時,農民的反應大多為“如果這是真的就好了”,都認為在唬弄人。那時工作最大的難度就是,如何讓農民相信這是真的,並且願意掏出10元錢來參合。

    事實是最好的證明方式。你掏10元,國家補助20元,省市縣再補一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開始運作,第一個月就有不少農民得到了實惠。有關部門把這些報了銷的農民名字、報銷金額全部貼上衛生院等地方的墻上。看到真的有人拿到錢,許多農民心動了, 甚至主動上門找鄉鎮幹部要求參合,非試點鄉鎮的農民也經常詢問“什麼時候輪到我們?”試點工作持續平穩地不斷向前推進著,農民參合的隊伍也越來越壯大。2004年8月1日和2005年1月1日,海口和三亞市的試點工作分別啟動。

    2005年9月,省委重點改革領導小組在五指山市召開了海南省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今年年初,省政府明確提出:2006年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7年實現基本覆蓋到全省農村居民的目標。

    今年1月1日,屯昌、定安、昌江、東方和洋浦5個市縣(區)啟動了;今年7月1日,文昌、萬寧、陵水、瓊中、保亭、白沙、樂東、臨高、儋州等9個市縣也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至此,海南省全面推行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比全國提前了兩年。

    調整完善政策 擴大受益面

    提高受益程度

    試點工作運作一段時間後,省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發現,從試點市縣原來制定的《合作醫療制度管理辦法》情況來看,普遍存在“求穩怕超(基金超支)”思想,使得基金沉澱太多,用了不到一半,參合農民住院費用報銷的實際比例不到總費用的四分之一,受益程度還不夠。

    據統計,參合農民住院補償平均每人次報銷820.36元,佔其住院實際發生醫藥費用的23.3%。2003年—2005年共籌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6430萬元,支出2167萬元,僅佔籌資總額的33.7%。 而受益程度不夠的主要原因是起付線偏高(如有的地方原來連鄉鎮起付線都需300元)、報銷範圍偏窄(如人工心臟瓣膜、放療、化療、重大慢性病門診治療不報銷等)、藥品目錄偏小等。

    “資金不應沉澱太多,否則一定會影響農民的受益水平!”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有關負責人説。問題一發現,海南省立即著手解決,積極調整完善補償政策,不斷地努力提高籌資水平和保障能力,擴大農民受益面,提高受益程度。

    在今年1月1日前啟動合作醫療工作的10個市縣(區),今年上半年平均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報銷費用佔住院總費用的比例)為29.48%,而全國樣本調查試點市縣住院費用平均報銷比例為23.2%,其中今年1月1日啟動報銷補償的定安、昌江、屯昌、東方、洋浦等5個市縣(區)更是達到了35.53%,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多項措施在全國率先實施 住院參合農民滿意度達100%

    為了讓農民實現廣受益,海南省在全國率先開始以省為單位統一規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償模式,即“門診家庭賬戶補償+共濟賬戶補償+風險基金補償”模式。

    門診家庭賬戶一般按年人均10—12元提取,以戶為單位使用,用於門診小病就醫,結余滾存留用,保證參合農民家家受益;風險基金按年人均2—3元提取,主要用於共濟賬戶發生虧損時彌補虧損以及傳染病大流行時的風險支出等;共濟賬戶資金佔資金總額的大部分,用於參合農民住院費用和重點慢性病門診治療報銷。這種補償模式,既體現了以大病補償為主,又兼顧了門診;既集中資金解決農民大病醫療費用問題,又兼顧了每個農民家庭的利益,擴大了受益面,保護和引導農民參合的積極性。

    這樣一來,即使參合農民這一年沒有生病住院,也不會感覺自己交的10元“虧了”,因為這些錢可以用在門診看病、買藥上;就算今年不用,還可以結余滾存到來年使用。記者在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尾鎮中心衛生院採訪時,就遇到一位農民來看感冒,拿著合作醫療證,喜滋滋地告訴記者:“反正這些錢都是我們自己的,什麼時候用都可以,我可以不花,也可以隨時用來買藥。”一副很滿足的樣子。

    今年9月1日起,全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均參照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這樣,海南省在全國率先以省為單位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並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範圍有了明顯的擴大。

    由於參合農民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不斷提高,海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日益贏得廣大農民的信賴。據省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的調查評估,住院參合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滿意度為100%,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滿意度為95%左右。(張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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