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防科工委聯合發佈的《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提出了我國船舶工業對外合作的七項工作重點。
一、多層次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活動。做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新造船協定的談判工作,為我國船舶工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中國船級社要積極參與國際船級社協會(IACS)組織的技術談判和交流,維護我國船舶工業的合法權益,做好散貨船、油船的共同結構規範(CSR)的協調、推廣工作。
二、船舶研發機構要通過聯合設計、技術諮詢等方式研發新産品,掌握世界船舶工業技術、法規和標準的發展方向。
三、造船企業要重點引進消化吸收模塊化舾裝、高效焊接、切割等船舶建造關鍵技術和現代化造船生産管理技術,轉換生産方式,提高建造技術水平和生産效率,儘快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四、積極引進境外先進船用設備製造技術,鼓勵國際上有實力的船用設備製造企業前來投資。船用設備骨幹企業要加大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優勢産品的國際市場佔有率。大型船舶企業集團要統籌規劃,建立船用設備國際銷售和維修服務網絡。
五、鼓勵境外公司在境內建立船舶、海洋工程裝備、船用柴油機及配套産品的專業研發機構。
六、支持大型船舶企業集團到境外投資,收購、參股具有技術優勢、産品優勢和發展潛力的專業設計公司、船用設備生産企業和營銷服務網點,開展跨國經營。
七、重視引進境外智力。有條件的企業可聘請境外技術人才和職業經理人來華指導或參與企業管理,有實力的企業可在境外建立研發機構,吸納當地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