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區失業人員補助金漲了。記者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依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廣州市(不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失業保險金從此前的548元/月提升至624元/月,而醫療補助金也由69元/月提升至78元/月,兩項合計702元/月,比調整前增加了85元。
而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552元/月,醫療補助金標準調整為69元/月,兩項合計621元/月。
今年9月1日後,廣州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因此,與該標準緊密相連的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兩個失業保險補助項目,也從即日起上漲。
據介紹,此次調整是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來進行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按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的比例,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但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繼續參加、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不發放醫療補助金。(記者葉小鐘 實習生丘君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