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出臺《關於在交通系統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要求交通系統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以落實各項措施為主線,廣泛深入開展平安建設。
平安建設的主要目標是:不斷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公路安全防護措施,提高公路行車安全水平;努力化解不和諧因素,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維護港航治安秩序,解決突出治安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標,交通部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構建完善的水上交通安全責任體系、源頭控制體系、安全保障體系、應急反應體系、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和水運企業安全生産自控體系。
二是繼續深化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水上危險品運輸專項整治、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臨鐵公路安全專項整治和交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
三是完善交通行業安全生産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加快立法進程,儘快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四是加強交通監管,規範執法行為。在路政、運政、港政、航政、規費徵稽以及船舶、船員、公司和水上交通秩序維護等各方面全面加強交通監管,統一執法標準,文明執法,規範執法。
五是穩步推進“三關一監督”道路運輸安全精細化管理。加強對運輸企業、運輸車輛、營運駕駛員和客運站的監控力度,對安全生産工作程序、監督檢查行為、管理機制嚴格規範。
六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擴展實施範圍,加快公路行業信息化建設,加強對公路橋隧設施的養護監管。
七是積極推進船舶更新。加快老舊客滾船的淘汰步伐,積極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
八是加強駕駛員、船員和施工人員的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深入實施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全面深化船員素質工程,加強對交通設施建設領域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九是加大投入,提高水上安全監管水平。積極籌措資金,建設海事監管和救助設施。
十是加快應急反應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的應急體制和機制,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積極開展各類應急反應演習。
十一是深入開展安全創建活動。開展安全暢通文明航區(航線)創建和平安企業創建活動。
十二是繼續深化港口設施和國際航行船舶保安工作的開展。
十三是維護港航治安穩定。著力構建港口治安防控網、水域治安防控網和遠洋船舶安全防控網,抓好重點、要害部位和在建重點工程安全保衛工作,落實港口道路交通行政管理。
十四是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方便群眾出行。充分考慮經濟欠發達地區群眾的出行問題,促進社會公正和諧。
十五是維護群眾權益,努力促進行業和諧穩定。解決好交通行業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做好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