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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公安機關健全信訪制度 加強解決信訪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3日   來源:黑龍江日報

    2日,黑龍江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東華在省廳接待室內接待了張麗等六名上訪人,王東華認真聽取了上訪人的上訪內容,並與在場的相關人員研究解決辦法,給予了上訪人滿意的答覆。

    省公安廳通過實行廳領導接待日制度,直接受理、復查、復核群眾信訪事項,不斷加大解決群眾信訪問題的力度,自2005年“大接訪”以來,省公安廳領導共接待了168名信訪群眾,省廳直接受理、復查、復核群眾信訪事項459件,依法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建立健全通暢順達的群眾信訪訴求表達機制,進一步落實好局長接待日制度。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公開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的接訪時間、接訪地點,堅持定期接訪,每月至少接訪2次。對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市地、縣區公安局長必須親自接待、親自協調解決問題。對信訪工作明顯滯後的公安機關,領導無正當理由不堅持接訪的,問題嚴重的,將建議停止執行職務。停止職務期間,專門做接訪工作。

    建立健全解決群眾信訪問題良性運行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是解決信訪問題的第一責任人。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警種是解決群眾信訪問題的主體。各部門、警種要主動接受本級公安機關信訪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和監督,對信訪部門轉交的信訪事項,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堅持依法律、按政策辦理信訪事項,確保信訪事項的處理體現公平、正義,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完善解決涉法涉訴問題的內部監督機制,推動群眾信訪事項的依法妥善解決。各級警務督察部門將把督察工作延伸到解決信訪事項的各個環節;各級公安信訪部門要對有關部門、警種的信訪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及時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完善政策建議及行政處分建議;法制部門要認真依法履行執法過錯責任認定和追究的職能,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要求公安機關依法確認違法、要求賠償的案件,要依法確認違法並在法定時限內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各級公安紀檢監察部門對於引發群眾信訪事項,確實負有執法過錯責任的單位領導和民警,要有錯必糾、糾錯必盡,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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