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財政廳獲悉,江蘇省最近提高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不低於每月70元,保障標準從今年7月起執行。省財政在今年預算安排1.7億元農村低保專項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又追加了3767萬元專項資金,幫助經濟薄弱地區提高農村低保標準。
省財政要求:一是科學確定農村低保標準,合理提高補助水平。以縣為單位,客觀、合理地確定農村低保提標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二是加強規範管理,把此次提標的基礎工作做實、做好,做到既應保盡保,又要防止盲目擴面、放寬入保條件。三是做好此次農村低保提標資金的籌措工作。對此次提標不到位和地方補助資金不到位的,省將在結算時扣減補助資金。 (吳紅萱 張 迪 江大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