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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副部長在全國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會上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7日   來源:水利部網站

在全國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水利部副部長 矯 勇

2006年10月24日

    今天,我們在江蘇無錫召開的全國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會議,是三年來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域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性會議,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會議。我們不僅要總結過去五年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成績、經驗,分析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更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明確“十一五”時期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目標和任務,統一部署“十一五”時期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所以,此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六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新時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針和部黨組治水新思路,認真總結“十五”期間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成績和經驗,分析當前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研究部署下一步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十五”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簡要回顧

    “十五”是我國水利事業全面、快速發展的五年,對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來説,也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成效顯著的五年。回顧“十五”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一是工作機遇好;二是工作成績大;三是依然存在不少問題。

    (一)工作機遇好

    “十五”期間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遇到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機遇,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黨中央、國務院對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視大大提高了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地位。1997年國務院下發的水利産業政策,把水利定位在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産業,圍繞這個定位,水利建設與管理主要在兩個領域開展工作,一是建管,二是水管,並對河道、水資源管理提高了要求。98大水以後,黨中央、國務院把水利基礎設施納入公共財政框架,一方面國家對水利基礎設施的投資大幅增加,水利建設管理有了一系列的創新和發展;另一方面在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上,黨中央進而把水資源定位為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進一步提高並加強了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作為基礎設施,我們要建設好、管理好、運行好、維護好;作為國家重要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經濟資源,涉及到國家的經濟安全和生態安全,我們要保護好、利用好、管理好。江河湖泊作為水資源的載體,管好水資源,首先要管住和管好江河湖泊,並且要管好、用好調節江河湖泊的水利設施。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將愈加突出。

    第二,部黨組治水新思路為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1998年以來,部黨組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和水利工作的實際出發,在系統總結多年治水實踐的基礎上,提出了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的治水新思路,並在實踐中不斷得到發展與完善。在今年的全國水利廳局長會議上,汪恕誠部長進一步把治水新思路概括為“六個堅持”,即堅持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發揮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依法治水,堅持科學治水。“六個堅持”要求水利建設與管理要從水利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研究工作,要從“六個堅持”的角度來思考問題,為不斷改進和加強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論基礎,指明了工作方向。

    第三,大規模的水利投入為水利建設與管理提供了更廣泛的工作空間。1998年大水後,國家大幅度增加了對水利的投入,逐步把水利納入國家公共財政框架,“十五”期間,國家對水利的投入達3625億元,水利工程建設呈現規模大、數量多的特點,可以説,水利發展進入了歷史的最好時期。單單從水利工程建設講,我們不僅有小浪底、尼爾基、百色這樣的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也有長江幹堤、黃河堤防、治淮等大江大河整治工程;不僅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灌區節水改造這樣涉及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工程,也有涉及千家萬戶的農村飲水安全的小型工程。這個時期的工程建設不僅涉及到工期、質量和概算控制,還更加重視移民、生態和環境的要求。所以説,大規模的水利投入、更大範圍的水利建設以及移民、生態和環境的新要求,賦予了水利建設與管理更廣泛的工作空間。

    第四,不斷健全的社會主義市場機制為水利建設與管理改革創造了有利的條件。這裡有三個方面的因素:第一是市場規模。“十五”期間,國家對水利的投入是3625億元,每年的貨幣投入約700億元,加上水電每年約1000億元的投入,每年的總投資規模接近2000億元,可以説水利水電建築市場已初具規模。第二是價格。過去,我們是靠人力、靠以工代賑搞工程。“十五”期間,水利建設的概預算水平基本能夠滿足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水利建設的價格基本實現了按市場定價,促使了相關企業願意進入水利建築市場。第三是市場主體。水利水電建設領域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市場主體不斷培育並大規模發展起來。正是這三方面的因素,為水利建設項目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利用市場調節手段,降低建設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創造了有利條件。

    第五,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為水利建設與管理的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隨著新《水法》、《防洪法》、《招標投標法》、《質量與安全管理條例》、《長江河道採沙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水利建設與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更加健全,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證。新《水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水資源的管理體制,對水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全面節約、優化配置、有效保護、綜合治理等各個環節作了規定和要求;《防洪法》進一步明確了河道管理和水利設施管理的要求;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對水利建設與管理的工作職責、工作制度等作了相應規定。這為我們進一步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強化行政監管奠定了法律基礎。

    以上這五個方面的有利條件,是我們面臨的非常好的外部條件,無疑對我們改進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促進水利建設與管理體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

    (二)工作成績大

    正是有這樣好的外部工作環境,加上全體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過去的五年,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取得很大成績,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效地組織了大規模的水利建設;二是大力推進了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三是加強了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

    第一、有效組織了大規模的水利建設。一是有效組織了以長江幹堤、黃河下游治理、治淮為代表的大江大河堤防工程建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建成了小浪底、尼爾基、百色、紫坪鋪等一大批控制性樞紐工程;實施了萬家寨引黃、大伙房輸水等水資源配置工程,使我國防洪能力、水資源調控能力全面提高。二是累計投入資金342億元,對1686座各類病險水庫進行了除險加固,在應對近年來的水旱災害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綜合效益顯著。三是加大了農村水利建設投入,解決了6700多萬人的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對300多個大型灌區進行了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強了農村水電建設,新增農村水電裝機1600萬千瓦。從總體上看,“十五”期間水利建設工期控制好,重點水利工程基本都是提前或按期完成建設任務,有效發揮了投資效率和效益;工程建設質量控制比較嚴格,尤其是國家重點工程沒有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安全管理比較到位,有效防範了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也比較規範,反復的審計、稽查表明,“十五”期間水利建設資金總體上管理是好的。

    第二、大力推進兩項改革,為建設與管理工作提供體制保證。一是深化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十五”期間,水利建設全面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初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符合我國水利建設管理實際的工程建設管理體系、工程質量控制體系、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和工程檢查稽察體系,並根據變化著的形勢要求,不斷深化改革,強化制度建設,有效保證了大規模水利建設的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全面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狀況明顯好轉,水利建築市場秩序逐步規範。二是推進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為解決水利工程管理體制不順、機制不活、人員臃腫、效益衰減等突出問題,200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水管體制改革取得一定的進展。目前,改革政策層面上的工作和相關基礎工作已基本完成,部屬和大多數省屬水利工程的改革基本完成,“兩定”和“兩費”落實等改革難點工作取得進展,改革過程中基本保持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穩妥、有序開展,保持了隊伍穩定和社會安定。

    第三、加強了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為維繫河流可持續利用做出了貢獻。“十五”期間,以長江採砂管理為突破,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一是長江河道採砂管理取得突破性進展。針對長江中下游河道採砂管理的混亂局面,2002年1月,《長江河道採砂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按照《條例》規定,落實了長江河道採砂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確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長江河道採砂管理主體地位,落實了專門管理機構、專職管理人員、專用執法裝備、專項管理經費,使一度薄弱的採砂管理得到加強,一度猖獗的非法採砂得到遏制,一度混亂的採砂秩序得到扭轉。二是全國河道採砂管理得到加強。在抓好長江河道採砂管理的同時,積極推進全國河道採砂管理工作。一些地方針對本地的無證開採、亂採濫挖和近堤開採行為進行了專項整頓,取得了良好效果。《河道採砂管理條例》進入立法程序。三是加強了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加大執法力度,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有的地方還出臺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有效規範了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秩序。啟動了水域、岸線利用規劃編制工作,推進了水域、岸線綜合利用管理。

    (三)依然存在不少問題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還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比如施工企業不規範的問題,工程建設質量缺陷的問題,資金管理問題,以及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問題。這裡,我重點講兩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第一,涉河管理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水資源與涉河資源的開發利用從傳統的由政府單一投資開發,已逐步過渡到包括民間投資在內的多元化投資開發。由於社會管理職能薄弱,目前與河流相關的資源開發處於比較混亂的狀態。集中體現在一是對中小河流的水能資源開發缺乏有效監管,出現了嚴重的圈河運動,比如岷江等河流的過渡開發,很多河道已不堪重負;因為一些中小水電的無序開發建設,導致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比如湖南、四川、雲南等地的小水電開發都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二是河道採砂混亂,偷採盜採、亂採濫挖嚴重,危及河道行洪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三是涉河建築違規違章建設,侵佔河道行洪空間,水域、灘塗、岸線開發無序。究其原因,一是認識問題,當前仍然存在著重工程建設,輕視管理,更輕視河道社會管理的現象;二是法規制度尚不健全,執法地位還沒有完全確立,比如《河道管理條例》是1988年頒布實施的,距今已有18年,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河道管理的需要;三是執法缺位和執法不嚴,這裡既有缺乏規劃依據或執法依據問題,也有執法不嚴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大涉河事務的管理力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人與自然和諧,保證公共安全和維護市場秩序,下決心扭轉涉河事務管理的被動局面。

    第二、水管體制改革問題。水管單位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促進水利長遠發展做出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4年來,這項改革總體進展順利,但問題和困難也不少。集中起來,主要問題有三個,一是基礎性工作還不到位,有些地區“兩定”測算等工作還沒有完成,缺乏改革的基礎條件;二是“兩費”落實難,尤其是財政性經費落實難,管養難以分離,致使改革深入不下去;三是各地工作推進情況不一,除各地區客觀條件差異外,也包含思想認識上的差異,重視不足與開展工作力度不夠,仍是原因之一。水管體制改革是一個逆向改革,其他領域改革都是減員增效,而水管體制改革是增員增效,阻力自然較大,但改革推進工作必須要做,否則水管單位就沒有出路。農林水工會的調研報告説明我們的一些地方改革還存在某些不實之處。水管體制改革的核心是把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納入公共財政範疇,這是解決水利工程管理痼疾的有效手段,也是實現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根本措施,各地務必高度重視,扎紮實實地做好工作,加大推進力度,務求實效。

    二、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做好“十一五”期間的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首先要清醒地認識到這一時期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以及對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概括起來,表現在一是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三是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能力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一)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指針,也是包括建設與管理工作在內的整個水利工作所必須遵循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水利的發展,對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以及對河流的管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對水利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完整地論述了科學發展觀,它的核心內容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發展過程中要堅持城鄉統籌、區域統籌、經濟社會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統籌。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總體要求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重點要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根據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汪恕誠部長指出今後一個時期水利面臨著兩大歷史使命:一是通過水利發展,不斷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水利的需求,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問題;二是通過轉變水利發展模式,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目前,與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與完成兩大歷史使命的要求相比,水利發展無論是在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問題方面,還是在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面,都還存在著明顯的不足。克服前一個方面的不足,要求我們要繼續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水利的社會公共服務能力;克服後一個方面的不足,就是要求我們要不斷深化改革,全面加強涉水事務的社會管理,管理好、保護好、利用好我們寶貴的水資源。因此,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和過去的水利發展五年計劃有著明顯的不同,在編制過程中,既強調了水利發展,又強調了轉變水利發展模式;既強調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又強調了深化改革和加強涉水事務的社會管理,不斷規範全社會的涉水行為。所以,在規劃中採用了促進發展和強化改革與管理的兩套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體系,與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一脈相承,使水利真正能夠擔負起兩大歷史使命。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就是要從這樣的大局出發,確定工作任務和重點。

    其次,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新要求。水利建設與管理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環節和領域,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安全,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三點。

    一是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水利建設與管理的主要對像是工程建設、水利設施的運行和河流資源的開發利用。無論是工程建設管理,還是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或是河流的社會管理,都要把堅持以人為本放在首要位置。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既關係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也關係到工程涉及範圍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防洪工程、供水工程和發電工程的運行,更是直接涉及到受保護地區或服務地區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河流的社會管理就是要規範涉水活動當事人的行為,決不能讓一部分人的不規範行為損害公共社會和他人的利益。所以説在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就是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生産者的人身安全,保護工程服務範圍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證江河資源開發利用不會損害流域內的社會公共利益,這根弦我們一定要有。

    二是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的社會管理原則。社會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職能,做好水利建設與管理中的社會管理工作,重要的是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如水利建設與管理涉及大量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包括水利建設資質、資格等市場準入管理、涉河建築項目審批管理等,都要按照改革行政審批方式的要求,公開審批條件和審批程序,公平公正地審批,不搞暗箱操作。同時還要簡化審批程序,體現便民原則。再如招標投標管理、行政執法、檢查稽察等工作也都要體現這些原則,沒有公開、公平、公正,市場就不可能規範運行。在工程建設項目決策中,尤其是納入公共財政範疇的項目,能否選擇最優秀的業主、最優秀的承包商、最優秀的設計單位,關鍵是政府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實現公開、公平、公正。

    三是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要突出公共安全。水利工程社會公益性強,在防洪、供水、灌溉、發電、涉河事務管理、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都直接關係到社會公共安全。比如長江採砂,既關係到防洪安全和航運安全,又關係到長江河勢的穩定,哪一個出現問題都會造成嚴重的甚至是災難性的後果。再比如説水庫的調度運用既存在防洪安全的問題,也存在供水安全的問題,還包括維繫河流健康生命的水生態安全問題。調度管理得好,會産生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運行管理一旦出現問題,造成的危害也遠非其他事故可比。所以説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直接涉及到公共服務問題,一定要突出公共安全,把保證公共安全作為工作的重點來抓。

    第三,對河流的管理提出新要求。河流是大自然賜予人類賴以生存的寶貴資源,對人類社會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歷史上,許多燦爛的古代文明都是依河而興。然而,河流是有生命的,對於人類活動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隨著人口增加、人類活動加劇等因素的巨大影響,河流承載的壓力日益增大,河流生態環境呈現出整體惡化的趨勢。目前,幾乎是世界範圍內的河流都曾面臨過種種危機。比如,黃河下游曾經長時間斷流,黑河下游居延海的嚴重沙漠化,塔裏木河流域的臺特馬湖乾涸等,都是人類的活動忽視了河流的承載能力,導致河流自身的生命系統出現了危機,甚至衰亡。因此,作為河流的管理者,我們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牢固樹立環境友好和資源合理利用意識,全面加強河道、水域和岸線等資源的社會管理,追求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最小的環境破壞,實現最好的經濟社會效益,維持河湖健康生命,促進人與自然和諧。要通過科學規劃、嚴格審批、有效監管,把河流資源的開發利用納入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使河流能夠安全渲泄洪水,維持生態水流,保持水質潔凈,保證飲水安全,在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同時,保持河流充滿生機活力。

    (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這裡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對政府投入項目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政府財政性投入的項目,往往都是以社會公益性為主的項目。項目管理的目的不是以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為主,而是以充分發揮項目的公益性功能為主。所以這裡特別要講一下對項目法人的要求。一是要有公共利益的強烈責任意識。“十五”期間國家批復的大型水利項目有100多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約2000個,還有一大批的灌區改造項目。這些項目都是以國家財政投入為主,涉及到防洪、供水、糧食和生態安全。所以,項目法人必須樹立公共意識和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強烈責任意識,這是對這類項目法人的最起碼要求。二是專業化的要求。正是因為項目是財政投資,花的是納稅人的錢,要保證公共利益,就必須實行專業化管理。不僅是大型樞紐工程,那怕就是一個小型水庫,一段堤防建設,如果不懂專業,就很難對潛在的風險有一個準確的判斷;不懂專業就很難做到科學管理,更談不上保證工程質量和效益。最近有一些小型工程出現較大的質量事故,都與項目法人不懂專業有關。三是要樹立公益性效益優先意識。水利工程社會公益性的鮮明特徵,就是要把保證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作為首要任務。項目法人不能只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視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水庫的防洪、小浪底的調水調沙、百色和尼爾基向下游供水等等,都是為保證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而犧牲業主局部利益的典範。四是要樹立效率和效益意識。水利基礎設施的公益性決定了其建設投入是以公共財政為主,因此項目法人必須要樹立效率和效益意識,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用好資金,合理控制投資,加快建設進度,保證財政投資的效率和效益。

    第二,建築市場的不斷完善對落實建設管理三項制度提出更高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充分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作用已成為必然。市場配置資源的核心是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水利建築市場,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一是公平競爭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開放水利建築市場,打破地區封鎖、行業壟斷與保護,建立並逐步完善公平競爭的平臺,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二是業主、監理、承包商的市場獨立地位逐漸確定,要求我們必須加快推進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招標投標代理機構等市場主體政企、事企脫鉤改革,使其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獨立市場主體,從根本上解決建設“同體”問題。三是維護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要求我們必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招標投標,通過競爭擇優選擇能力強、水平高、信譽好的參建單位承擔工程建設任務,合理控制投資,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與效益。同時要建立有效的防範機制和監管制度,防止惡性壓價和暗箱操作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四是市場經濟誠實信用的原則,要求我們必須完善信用體系,將企業信用信息與市場監管制度結合起來,實施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使信用在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中發揮重要作用。五是政府市場監管的職能要求我們必須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監督管理。在市場準入、市場運行規則、市場運行監管、市場主體培育等方面得到進一步加強,做到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規範、競爭更加公平。

    第三,水管單位在市場經濟中地位的確定要求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水管單位擔負著兩個方面的重要職能,一是確保水利工程安全運行,二是力爭做到降低成本、高效運行。為此,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水利工程管理體改革實施意見》,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分為公益性、準公益性和經營性三類,劃定了不同類型水管單位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公益性水管單位要納入公共財政框架,保證水利設施公益性功能的正常發揮;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實行財政補助,可以進入市場競爭,但首先要保證水利設施的公益性效益;經營性水管單位成為市場中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主體,按市場規律運營。因此,要針對不同類型的水管單位加快改革步伐。對公益性為主的水利工程,必須由公共財政負擔運行管理經費,實行規範化、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合理“兩定”,落實“兩費”,降低運行成本,實現安全運行和良性運行,充分發揮綜合效益。

    (三)轉變政府職能對水利建設與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隨著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定位進一步明確,即“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對現行水利建設管理體制中的政府職能進行認真梳理,在政府宏觀指導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轉變政府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一是調整管理內容,加強分類監管。對政府投資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建設程序規定,重點對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建設管理體制、工程驗收等進行監管;對非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依據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重點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水資源保護、環境影響等涉及公共利益、市場秩序的建設活動進行監管。要特別加強對非政府投資的水利水電項目的監管,切實解決當前非政府投資水利水電項目管理失控、開發無序的狀況。二是強化質量與安全監管。建立健全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法規制度,完善保證體系,加強政府監督。加強應急管理,建立重大質量與安全生産事故的應急管理體系,提高質量與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三是強化市場監管。加強對涉及市場準入、市場秩序等活動的市場監管,加強稽察、檢查工作,依法處罰各類違法違規活動,維護市場秩序。四是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和社會仲介機構作用。培育和規範工程質量檢測、招標代理等仲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仲介服務功能。加強行業協會建設,使協會成為獨立、公正、自主運作的行業自律組織,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範會員行為,維護會員利益,為行政部門、工程參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協調、溝通、評價、監督等服務。

    三、認真做好"十一五"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

    (一)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統領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全局

    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是我們黨為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的重大理論創新和戰略決策,這一理論體系內容豐富、內涵深刻,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指導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中自覺樹立四種意識。一是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意識,充分認識到優質的工程建設和良好的運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人民提供可靠的防洪保障和供水保障。二是要樹立公共安全的意識。水利工程公益性功能突出,與社會公共安全密切相關。要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首要目標,重點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運行安全問題。三是要樹立公平公正的意識。公平公正是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也是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基本要求。在市場監管、招標投標、稽察檢查、行政執法等方面,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水利建築市場規範有序。四是要樹立環境友好的意識。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要高度重視水利建設與運行中的生態和環境問題,做到水利建設與生態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認真做好在建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目前,水利建設的規模依然很大,在建工程的總體規模在3000億元以上,建設管理的任務十分繁重,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加大在建工程的管理力度。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建設管理的三項制度。二是強化政府監督,加強質量和安全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生産安全,努力做到不出重大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三是加強驗收管理,保證工程竣工後能夠及時驗收;實施竣工驗收,要增加驗收的技術工作深度,做好鑒定和技術預驗收,確保驗收質量。四是加大稽察和檢查力度,規範市場主體的各類建設行為。通過嚴格規範的管理,保證在建工程的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和幹部安全。這裡,要特別強調一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工程和灌區節水改造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這三項工程都是涉及到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是中央領導最關心的水利工程,今後五年的投資也是巨大的。因此,各地要務必從建管體制、工程質量、運行管理和資金管理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資金安全。

    (三)進一步深化建管體制和水管體制改革

    要進一步深化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改革的重點一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水利建設管理法規和標準體系。二是要依法行政,強化政府對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要通過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和政府監督等各個環節,健全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完善項目管理制度,規範工程建設行為。三是要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不斷推動市場主體脫鉤改制,解決建設“同體”問題,通過深化改革,全面加強水利建設行業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建立規範有序的水利建築市場秩序,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

    要繼續大力推進水管體制改革。堅持《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革目標不動搖,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重點突破“兩定”和“兩費”兩大難點,把公益性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支出納入公共財政框架,加快水管單位內部改革,推進水利工程管理的專業化、規範化和現代化,努力實現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保證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和綜合效益的充分發揮。

    (四)全面提升政府對水利建築市場的監管能力

    一是要完善水利建築市場的行政管理法規。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利建設法規分類體系,清理、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廢止不適用的法規文件,修訂與現行法律、條例相抵觸、不符合管理實際的內容,補充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二是要完善水利建築市場行政管理的執法體系。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強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的行政監督;要完善涉河管理的水政執法體系,切實加強河道行政管理;要完善稽察機構,拓寬稽察領域,強化稽察手段,建立整改意見督辦運行機制,提高稽察效力。三是要提高水利建築市場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建設與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加強隊伍建設,培養和鍛鍊一支作風務實、能打硬仗的高素質水利建設與管理隊伍。要通過培訓、學習、交流和工作實踐等,不斷提高建設與管理執法人員掌握政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進一步強化對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職能

    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是水利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一是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當前,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相對薄弱,涉河資源無序開發,河道範圍內違規建設、侵佔河道,這些都嚴重影響了行洪安全、航運安全並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進一步強化對涉河事務的社會管理職能,是以人為本、保證社會公共安全的需要,是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保證生態安全的需要,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資源合理開發、高效利用的需要。我們必須站在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二是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涉河事務管理是社會管理,規範河道管理必須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現行的《河道管理條例》是1988年頒布實施的,存在管理依據不充分、監督執法手段單一等問題,許多內容已不能適應當前河道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須抓緊修訂《河道管理條例》,抓緊制定《河道採砂管理條例》,建立和完善以《河道管理條例》為核心的河道管理法規體系,完善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和約束涉河事務。三是依法明確管理職能。要建立分級管理責任制度,明確流域管理機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權責,明確相關部門職能,依法履行涉河事務管理職責,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四是加強規劃編制工作。要抓緊編制全國水域、岸線利用規劃,探索加強水域、岸線利用的管理措施,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水域、岸線。推進各地河道採砂規劃編制工作,劃定可採區、禁採區,指導資源有序開發。五是依法強化涉河管理。河道管理範圍內水能資源無序開發、建設項目管理薄弱問題已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必須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要嚴格審批制度,嚴把審批關,堅決杜絕越權審批和審批不嚴的現象。要以查處典型違法案件為突破口,堅決糾正河道範圍內建設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在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時,要樹立“向管理要效益、向執法要地位”的意識,理直氣壯地維護法律的正義和尊嚴。

    同志們,新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已經明確,我們面臨著艱巨的任務和重大的責任。我們要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按照部黨組的總體部署,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全面提高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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