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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公司簽署購售電合同和供電項目基本原則協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0日   來源:電監會網站

中俄電力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公司簽署

購售電合同和供電項目基本原則的協議

    11月9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俄羅斯總理弗拉德科夫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了中俄總理第11次定期會晤。會晤後,溫家寶和弗拉德科夫共同出席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以及兩國有關部門關於和平利用核能中期合作諒解備忘錄等雙邊合作文件的簽字儀式。在簽字儀式上,中國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劉振亞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總裁阿拉托利·丘拜斯簽署了《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關於從俄羅斯向中國供電項目第一階段購售電合同》(以下簡稱《購售電合同》)。這標誌著中俄電力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成為兩國在各個領域合作的成功案例。

    據悉,中俄電力合作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增大邊境輸電規模,通過建設邊境直流背靠背工程,從俄羅斯遠東電網向中國黑龍江省送電,輸電功率為60萬~72萬千瓦,年供電量36億~43億千瓦時;第二階段,到2010年開始通過±5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從俄羅斯遠東電網向中國遼寧省電網送電,輸電功率為300萬千瓦,年供電量165億~180億千瓦時;第三階段,2015年以後開始通過±800千伏直流輸電線路,從俄羅斯遠東電網或東西伯利亞電網向中國東北或華北送電,輸電功率為640萬千瓦,年供電量380億千瓦時。

    2005年7月1日,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簽署《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長期合作協議》,拉開了中、俄電力合作的序幕。2006年3月21日,雙方簽署了《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關於全面開展從俄羅斯向中國供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協議》,確定了中俄電力合作的總體目標。在這兩個協議框架下,中俄雙方在進一步擴大邊境電力貿易的同時,逐步實現從俄羅斯向中國的大規模送電。

    《購售電合同》簽署後,劉振亞在北京飯店貴賓樓與丘拜斯一行進行了具有戰略意義的會談,並簽署了《中國國家電網公司與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關於實施從俄羅斯向中國供電項目基本原則的協議》。這份協議為第二、第三階段從俄羅斯向中國輸電項目的實施,確定了合作的基本原則和工作方向。

    會談中,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劉振亞表示,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引進俄羅斯電力符合中國能源政策,並將促進中、俄雙方優勢互補,推動雙方經貿合作。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總裁丘拜斯説,目前雙方進一步的電力合作具備非常好的條件,而且符合兩家電力公司的發展戰略。

    雙方均看好中俄兩國能源合作的前景,認為符合“友誼、合作和發展”的主題。劉振亞和丘拜斯共同表示,在購售電合作的基礎上,未來將繼續推進在更廣泛領域的合作,並表達了在水電、火電等電源項目上合作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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