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支持生物能源與生物化工的發展,促進我國石油替代,經國務院批准,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了《關於發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財稅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今後,國家將採取以下具體措施予以扶持:一是建立風險基金制度、實施彈性虧損補貼。企業應當建立風險基金制度,以盈補虧,如果油價長期低位運行,國家對企業給予適當補貼。二是原料基地補助。國家鼓勵開發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設原料基地,開發原料基地要與土地開發整理等項目相結合,並對龍頭企業給予適當支持。三是示範補助。國家鼓勵纖維素乙醇等具有重大意義的技術産業化示範。四是稅收優惠。
組織實施財稅扶持政策,將堅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前提下,穩步發展,建立糧食影響因素評價制度,嚴格計劃控制以糧食為原料生産生物能源;緊密結合發展規劃,推動産業健康穩步發展,防止一哄而起;堅持産業發展與財政支持相結合,鼓勵企業提高生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