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徐州市環保部門獲悉,徐州出臺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10項措施。
這10項措施具體為,大力實施差別電價政策,限制高污染企業發展;加大峰谷分時電價實施力度;加強水資源價格管理;促進水資源節約使用;加強水資源循環利用;鼓勵節約和合理使用土地資源;促進耕地保護;大力推行節能材料;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監管,促進醫用耗材的節約;調整交通收費政策等。
據了解,在實施差別電價政策方面,對列入淘汰類、限制類的水泥、電解鋁、電石、燒鹼、鋼鐵、合金六大類高耗能企業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其中,淘汰類企業用電每千瓦時加價0.05元,限制類企業每千瓦時加價0.02元。
在加強水資源管理上,將繼續推動水價改革,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對耗水量大的行業實行限制性水價。同時,按低於自來水價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確定中水再利用價格,引導工業、洗車、市政、醫療和城市綠化等行業使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