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記者從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加快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地稅局、省建設廳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及《關於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根據文件要求,遼寧省將全面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工傷保險的專項擴面行動,以實現今年年底農民工參加這兩險的人數都要達到30萬的目標。
據統計,每年進入遼寧省城鎮的農民工約有120萬人,其中省內的農民佔40%,主要分佈在建築、家政、服裝等行業,但據勞動部門調查,農民工社保待遇缺失狀況比較普遍,工傷保險參保率較低,傷殘醫治賠償困難。
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作為今後遼寧省對農民工所做的六件實事之一,遼寧省已確定要以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為重點,加快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針對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問題,《關於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框架下,根據農民工年齡相對較輕、發病率低、工資收入低、流動性大等特點,實行低標準進入、漸進式過渡的辦法,重點解決農民工務工期間的住院或大病醫療費用。同時兼顧農民工在城鎮穩定就業以後的醫療保險關係轉移和待遇接續。
《通知》同時還確定,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用,個人不用繳費,用人單位按上一年所在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進行繳費,具體的繳費比例按照“低費率、保當期、保大病”的原則,由各統籌地區根據情況自行確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各市在年底前都要出臺相對應的醫療保險制度,方便農民工參加保險。
針對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問題,遼寧省還將專門實施“平安計劃”,重點推進農民工比較集中、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築、煤礦採掘等行業參加工傷保險,同時要求建築施工企業還應同時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規模以上的國有統配煤礦農民工要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唐成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