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從今年1月1日實行至今,其政策效果對廣西個人所得稅收入産生顯著影響。據統計,1-11月,廣西個人所得稅收入23.9億元,工薪階層個稅收入同比下降5.6個百分點,高收入者個稅收入增勢可觀,增幅高達45.7%。
我國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中,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和承租經營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等費用扣除標準。1至11月,此三項調整項目實現個人所得稅收入19.9億元,佔個人所得稅收入比重的83.3%,同比下降9.7%,比重較上年同期下降5.6個百分點,這表明工薪階層獨撐個人所得稅收入一片天的局面正在悄然改變。與這三個調整項目收入增速放緩、比重下降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其他八個非調整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勢可觀,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實現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同比分別增長38%、94%、34.5%和2.8倍。同時,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産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項個稅收入也有明顯地增長。由此可見,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提高,一方面使一大批低收入者因不用納稅或納稅額減少而得到實惠;另一方面,使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增加,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增大,“多收入多繳稅”的政策調節效果已經開始顯現。
為做好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徵管工作,廣西地稅系統加大監控力度,把大型企業、獨資或合夥企業、金融、電力、電信等行業中的高收入者,以及民營經濟投資者、律師、專家教授等人群納入重點納稅人範圍進行稅源監控,加強徵管檔案管理工作。同時,推行使用全國統一的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並力爭在2007年7月底前,在2005年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達200萬元以上的扣繳單位中全面推廣使用。 (蒙莉 丁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