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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總局要求著力加強和改進航空器防相撞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5日   來源:民航總局網站

    “要大力減少航空器飛行衝突,杜絕航空器相撞,保障飛行安全。要從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健全法規、專項治理、規範運行、加強協調和提升技術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強和改進防相撞工作。”這是12月1日在京召開的全國民航防相撞工作會議提出的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民航防相撞工作的主要任務。

    民航總局局長楊元元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國家空管委辦公室副主任馬健到會講話,民航總局副局長王昌順在會上作了專題報告,民航總局空管局局長蘇蘭根主持會議並作總結發言。

    從包頭“11.21”事故到現在,全行業實現安全運輸飛行580多萬小時,創造了民航歷史上最長的安全記錄,保持了相對平穩的態勢,初步形成了安全有序、快速發展的良好局面。但是,隨著民航運輸的快速發展,飛行密度不斷增大,防相撞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

    楊元元在會上強調指出,防相撞工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民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民航近年來持續快速發展,飛行流量進一步加大,機場規模越來越大,許多繁忙機場都將在近年內實行三條跑道或兩條跑道運行。外航在我國的飛行活動越來越多,正常定期航班、飛越的航班、加班包機架次在逐年增加,這些都對我國民航防相撞工作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全行業必須高度重視,全力以赴抓好防相撞工作。

    楊元元在會上要求各級領導要認真抓好防相撞工作的落實。他説:“層層開會,層層傳達,層層表態,不如層層落實。”他指出,落實好防相撞工作,要做好溝通和協調工作,飛行員與管制員之間、軍民航之間、程序設計人員與飛行員管制員之間要加強交流合作,真正把防相撞工作落在實處。要加強飛行員和管制員培訓工作,著力提高綜合素質,確保在飛行和管制指揮過程中用語準確、操作規範。民航運行管理部門要建立信息報告制度,技術保障部門要大力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為防相撞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楊元元特別強調,做好防相撞工作,離不開飛行員、管制員隊伍的建設,在對飛行員、管制員嚴格要求的同時,要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休息,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國家空管委辦公室副主任馬健在講話中説,國家空管委辦公室十分重視軍民航防相撞工作,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指示精神,組織軍民航有關單位研究解決影響航空發展和安全的問題,不斷優化空域環境和航路航線網絡結構,減少軍民航飛行衝突,提升軍民航防相撞工作水平。

    王昌順在專題報告中強調,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保證飛行安全,如何杜絕航空器相撞,是擺在我們面前最重要、最直接、最緊迫的重大任務。全行業必須從建設和諧社會、和諧民航、建設民航強國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民航安全與防相撞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總結歷史經驗,深刻吸取教訓,採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防相撞這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王昌順深入分析了國外航空器相撞事故案例和國內近期有關兩機相撞事故徵候和事故的經驗和教訓,總結了我國民航近年來防相撞工作的主要舉措及成績,指出了當前在防相撞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王昌順對今後的防相撞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防相撞工作責任。各生産運行單位是防相撞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作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對防相撞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各地區管理局、監管辦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嚴重違反安全法規標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防相撞措施不落實的單位,要依法限制運行並進行行政處罰;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單位,將依法中止其運行。要建立安全和防相撞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各類安全事件和嚴重事故徵候,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也要按照失職、瀆職行為等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對於違章、違規、違反操作程序造成嚴重飛行衝突的飛行和管制等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吊銷其執照,並視情況給予調離崗位或紀律處分。根據新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六)的規定,由於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是健全規章,強化培訓,細化防相撞工作程序。總局機關將會同地區管理局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防相撞工作的規章、標準,對一些帶有規律性、趨勢性和重復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如跑道入侵、空中飛行衝突、機坪運行、通用航空管理等,要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制定相應的工作程序,完善運行手冊細則。要認真研究和制定繁忙機場機坪管理的規章標準,明確機坪運行管理的責任。

    三是突出重點,專項治理,夯實防相撞工作基礎。空管、飛標部門和航空公司要把嚴防兩機相撞和空中危險接近、努力減少飛行衝突,作為當前最緊迫的任務加以研究解決,合理安排飛行活動,引導流量有序增長,嚴密監視飛行動態,嚴防指揮錯誤,加強衝突調配意識,防止“錯、忘、漏”的現象,加強空地協調配合,防止飛錯高度,規範機載設備操作使用程序,真正發揮防相撞設備的作用;要防止通用小型飛機空中相撞,杜絕通用航空飛機與大型民航班機相撞,在明年開展的通用航空專項整治中,要把防止航空器相撞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要高度重視跑道附近飛行安全,杜絕跑道入侵造成的航空器相撞事故;要大力改善機場地面運行秩序,防止航空器地面相撞。

    四是完善機制,加強協調,改善防相撞工作環境。要進一步調整優化繁忙地區的空域結構和飛行程序,加快建立空域靈活使用機制,提高空域使用效率,有效減少軍民飛行衝突。要繼續加強與國家、軍隊、地方無線電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無線電環境整治和對無線電干擾的查處力度,保證航空頻率使用的安全。空管、機場要加強與地方氣象主管機構、軍航管制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對升空物體的管理。

    五是加大投入,開展協作,提升防相撞技術支撐。要組織和引導企業、科研院所積極開展防相撞工作的研究,加大經費投入,重點在防相撞工作的政策、規章標準、人為因素、培訓教育和技術保障等方面開展研究,切實提高防相撞工作的科研水平和技術支撐能力;要大力加強空管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設備佈局,加快推進雷達管制,2006年年底前東部高空要全部實現雷達管制,並加快中西部地區雷達管制進程;要強化設備風險意識,加強機載和地面設備的維護維修;要加快空域運行安全評估系統建設,抓緊進行管制中心自動化功能改造,完成對管制員、飛行員有關培訓,儘早在8400米以上飛行高度層實施縮小垂直間隔;要在拉薩、林芝機場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在高原地理條件複雜的機場加快推進RNP技術的應用,確保高原機場運行的安全,在繁忙機場,要加快區域導航技術應用和進場交通輔助排隊系統的應用,採用新的飛行程序和標準,提高機場終端區飛行容量,使航班運行更加安全、有序。

    王昌順最後特別強調了防相撞工作的落實。他説,明年,民航總局將在全行業全面推廣安全審計,防相撞工作將作為安全審計的一個重點內容。各單位尤其是空管、航空公司和機場要把防相撞工作任務分解成具體的分項、確定具體的目標、制定具體的措施、規定具體的時間表、落實到具體的人員,一層一層地抓、一項一項地抓、一環一環地抓,形成多層次抓落實的目標體系和崗位責任制。

    會上,民航總局空管局局長蘇蘭根對民航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見》(討論稿)作了説明。民航東北空管局和國航分別介紹了他們近年來做好防相撞工作的經驗。大家就民航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見》(討論稿)進行了認真討論,並觀看了航空器相撞案例短片,沉痛的教訓使與會的代表深刻認識到了防相撞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民航總局有關司局、國家空管委辦公室、民航各地區管理局以及各地區空管局、各空管中心(站)、各運輸航空公司、民航院校的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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