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委託投資管理簽約儀式在京舉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自即日起已交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運營。2006年12月20日下午,社保基金會在北京與相關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委託投資協議。社保基金會理事長項懷誠、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及各試點省份的代表出席了簽約儀式。
按照國務院有關指示精神,在與相關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進行深入磋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社保基金會擬定了個人賬戶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委託投資運營的具體實施方案。最近,國務院批復同意了這一方案。據介紹,委託資産將併入全國社保基金統一投資運營,委託期限最短為五年;社保基金會承諾較優惠的收益率,免收管理運營費用,相關費用由中央財政預算核撥。
項懷誠理事長表示,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針對養老保障制度實施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中央和地方都很重視,投入了很大的財力支持這項工作。受託管理運營個人賬戶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相關省份對社保基金會的信任,社保基金會將不負重托,恪盡職守,精心運營,努力實現投資目標,確保個人賬戶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保值增值。
據悉,簽署本次協議的9個試點省(市、自治區)分別是: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