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可為居民提供哪些醫療服務?新近出臺的《江蘇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對此有了明確説法。該辦法還對應及時轉診的病人進行了界定。
《辦法》規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轄區內的常住居民、暫住居民及其他有關人員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屬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提供的醫療服務主要為: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和護理;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和護理;社區現場應急救護;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醫療服務;康復醫療服務;由一二級醫院轉型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條件的經省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可開展口腔科診療、助産技術和計劃生育技術等服務項目。
九類病人除現場應急救護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及時提供轉診服務,不得截留,以免貽誤治療:各種急性損傷傷情嚴重者;各類急性中毒原因不明或症狀嚴重者;各種原因致大出血者;急、慢性疾病病情危、重者;三次診斷不明確或常規治療一週無效的病例,疑難複雜病例;江蘇省手術分級管理規定的甲、乙類手術病例;急性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患惡性腫瘤需要放、化療者;由於其他原因不能處理的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