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元月1日起,《湖北省預防和查處竊電行為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30日,湖北省經委、省電力公司等部門聯合在武昌凱旋門廣場舉行《條例》宣傳活動。
來自供電部門的調查,近年湖北省平均每年查獲竊電案件1.2萬餘起,被竊電量3.4億千瓦時,直接經濟損失達1.36億元。
前不久,湖北省電力公司在武漢城區開展的一次反竊電行動中,3個半小時查獲各類違章、竊電用戶121戶。今年1月至8月,全省共查獲違約用電6074戶,竊電6853戶,挽回經濟損失3637萬元。
為依法遏制竊電行為,去年9月《湖北省預防和查處竊電行為條例》正式出臺。《條例》的頒布,是湖北省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來改善本省電力工業的外部環境,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成功嘗試。
湖北省電力公司負責人稱,《條例》的出臺,對於維護供用電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護國家和私人財産,保護電力企業和電力用戶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記者 楊偉鳴 通訊員 洪量 熊威)